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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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3-15 14:38:56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和综合设置要求,本单位统一设置9个行政部门,职能职责如下: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管理、档案管理、督查、廉政建设、村(社区)二级服务体系、群工等。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纪检、综合考核、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基层党建、群团、老干部、关工委、老体协等。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农村经营统计、市场监管,联系企业、商贸、计划、邮政、电信、移动、天然气等。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卫生、计生、教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等。

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稳定、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法制、政法、禁毒、铁路联防等。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园林、环卫、环保、物业管理等。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评价、村社财务管理、内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联系税务、金融、保险等。

8.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交通、消防,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等,联系海事。

9.人大办公室:主要负责镇人大代表的管理和联络、研究制定并实施人大代表年度工作计划、筹备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起草文件、接待代表、群众来信来访等。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9个行政部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1957.16万元,支出总计1957.16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9.24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涉农项目、网格员经费补助、公路建设与养护等专项资金。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1957.1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59.24万元,主要是网格员经费补助等经费拨款增加。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1957.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87.94万元,教育支出5.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4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万元,农林水支出196.8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4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9.72万元,预备费3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9.2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169.4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957.16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1957.16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9.24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涉农项目、网格员经费补助、公路建设与养护等专项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7.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7.16万元,比2023年增加5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94万元万元,比2023年减少110.1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预算以及本单位去年多人退休,工资性收入支出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80.22万元,比2023年增加169.4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涉农项目、网格员经费补助、公路建设与养护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各项民生工作等重点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9.5万元,比2023年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减少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1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4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一致;2024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2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接待批次减少经费减少;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18万元,比2023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计划购置环保监察车1辆;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数9.5万元,比2023年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7.24万元,比上年减少29.98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了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2.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80.2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计划购置环保监察车1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023-473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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