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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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5-09-18 10:21:2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镇政府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3.指导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4.负责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9个行政部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指本单位机关。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332.52万元,支出总计2332.52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177.79万元,减少7.08%,主要原因为市政管护项目支出减少,上年市政管护项目在本级支出,本年年初市政管护项目调整到执法单位列支。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16.75万元,较上年减少176.41万元,减少7.08%,主要原因为上年市政管护项目在本级支出,本年年初项目调整到执法单位列支,故城乡社区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6.75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20.1万元,较上年减少174.44万元,减少6.99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299.26万元,占比56%;项目支出1020.84万元,占比44%
  4.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6万元,下降21.29%,主要原因为本年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中民政惠民济困保险理赔等资金实现了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16.75万元,支出总计2316.75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104.09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96.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59万元,增长18.3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2023年涉农项目资金及网格员经费、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数据一致。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5.86万元,占比49.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2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本年预拨了2025年工会活动经费40万元。

2)教育支出1万元,占比0.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9万元,减少80.73%,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落实压缩公用经费政策,培训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7万元,占比18.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22万元,增长22.57%,主要原因是本年预拨了敬老院2025年人员工资及管理运营经费65.73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90.56万元,占比3.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8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本年医保基数调整,故医疗等支出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10.89万元,占比0.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万元,增长55.57%,主要原因是本年金龙村村规划编制及入库备案、李家村村规划局部调整服务费支出7.38万元。

6)农林水支出294.5万元,占比12.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66万元,增长49.61%,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96.91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79.71万元,占比3.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1万元,增长73.28%,主要原因是本年预拨了各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33.49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103.53万元,占比4.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2万元,增长44.98%,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积金基数调整,故公积金支出增加。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5万元,占比6.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拨付了2008年石门幼儿园辞退集体幼师申请执行法院判决经费53.3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6万元,减少6.27%,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人员调出及退休人员较多,故工资和考核等支出减少。公用经费235.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2万元,增长7.28%,主要原因是本年预拨了2025年工会活动经费4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数据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数据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8万元,下降51.8%,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9万元,减少5.26%,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落实压减“三公经费”政策,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无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费、保险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1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为本年江泸北线高速公路通车,高速通行费用增加,且公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费用支出较多。

公务接待费0.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级相关部门及其他镇街单位来我镇考察等事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万元,下降59.7%,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落实压减“三公经费”政策,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大幅度减少,故较去年降幅较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0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80.4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43万元,下降52.44%,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落实压减公用经费政策,会议资料费用大幅度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4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开展机关党总支赴湖南党员红色教育培训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96万元,较上年增加16.02万元,增长7.28%,主要原因是本年预拨了2025年工会活动经费4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8.72万元,增长19.63%,主要原因是本年预拨了2025年工会活动经费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2.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5.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5.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主要用于采购采购电脑、打印机、办公桌等办公用品、病媒生物防治、文化宣传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2项,涉及资金1017.49万元;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1

  1.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1.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有效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提升了居民生活质量。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3-473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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