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06 10:43:35 大 中 小
谢红代表:
您好!您在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漏滩水库管理权交给天旗村的建议》(第014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石蟆镇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漏滩水库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解,现函复如下:
一、漏滩水库的管理情况
漏滩水库是区管的小二型水库,现由江津区水利局委托给第三方物业公司管理,合同于2023年12月份到期。
二、关于漏滩水库管理权限交给天旗村的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中心已经向区水利局报告将漏滩水库管理权交给天旗村的建议,等漏滩水库物业管理合同到期后,再跟区政府申请将漏滩水库管理权限交给天旗村。
此函复已经政法委员庹林涛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镇人大办。再次感谢您对石蟆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联系人:程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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