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23 09:03:08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促进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脱贫人口、边缘户实现就业,为公益性岗位服务。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面向脱贫人口、边缘户家庭中公开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资格审查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石蟆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石蟆镇户籍脱贫人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7.经组织推荐报名;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公益性岗位上服务的人员;全家外出户等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用工形式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采取由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形式。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报名)。同一求职者只能报名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见附件2)。
2.报名地点:江津区石蟆镇社保所(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政府一楼大厅)。
联系人:李治豪 023-47394518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见附件1),求职者自行下载填写并张贴一寸红底免冠照片。脱贫人口由镇扶贫办统一出具证明。
报名对象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报名对象填报信息,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时间面试体检。
六、招用程序
1.考察:用人单位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
2.体检:用人单位按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
3.公示:面试通知、体检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由石蟆镇社保所通知。
4.聘用:确定的聘用人员由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完善招聘相关手续。
七、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非全日制合同约定发放。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不再给予其它工资福利待遇。
2.派遣招聘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2024年-2025年)。
3.公益性岗位工作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形式服从用工单位工作需要安排。
八、本简章由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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