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500727161/2025-00005 | [ 发文字号 ] | 石蟆府发〔2025〕46号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石蟆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5 |
发布日期: 2025-09-25 15:26:01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关于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事业单位,镇辖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精神,积极推动“活力江津·魅力之城”系列文体活动广泛开展,进一步营造“全民健身·快乐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全面提升居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现对我镇所有政府公共体育设施实行全年正常免费开放。具体开放安排如下:
一、免费开放范围及对象
开放范围:石蟆镇辖区内所有村(居)体育设施,石蟆派出所、石蟆法庭等附属体育设施,重庆市江津区第八中学校、石蟆小学校、稿子小学校等辖区学校的操场及附属体育设施、器材。
开放对象:辖区内各村(居)民、机关事业团体及个人开展健身运动。
二、开放时间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场地开放管理,更好地发挥公共体育场地服务功能,对公共体育场的开放时间做了如下规定:
1.室外公共体育场免费开放时段:全天免费开放
2.室内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时段: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3.学校场地开放时段为:每天18:00—22:00
三、注意事项
1.健身人员在开展体育活动时应注意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2.活动人员应自觉服从体育场地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场地内的一切设施,如因人为损坏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以上开放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广大群众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体育设施的秩序和安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联系相关监督电话:023-47391010。
附件:石蟆镇体育场地免费开放情况表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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