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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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500727161/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石蟆府发〔2024〕4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石蟆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5-13 [ 发布日期 ] 2024-05-22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石蟆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22 11:28:05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相关单位

现将《2024石蟆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2024513日                   


2024年石蟆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江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农业农村委函〔202459)的文件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严”“优”并重,以问题突出农产品为重点,狠抓农残整治。以农产品“三品一标”为抓手,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狠抓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治理

(一)深化豇豆农药残留攻坚治理。巩固拓展豇豆农残攻坚治理成效,落实“新”豇豆种植要求。继续开展豇豆农残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坚决淘汰无法保障质量安全的传统豇豆种植方式,对继续采取传统方式种植的,实施专人包地管理,每天上市每天速测,隔天上市隔天速测,确保不合格不采收、不上市。因地制宜指导农户全面应用“生防菌+”露地豇豆病虫害防控技术等绿色防控技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农村创业者等采用新模式,提高豇豆种植组织化水平。加强对豇豆收购主体的监管,建立豇豆收购主体名录库,对豇豆收购主体全覆盖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督促豇豆收购主体全覆盖开展豇豆快速检测,严把上市豇豆产品质量关。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豇豆收购主体在豇豆收购、销售过程中,严格落实收取、保存和再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法律要求。将豇豆种植监管信息录入追溯平台,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二)启动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攻坚治理。进一步强化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津区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函》,明确抽检范围和抽检对象,聚焦重点品种,完成区级下达的抽检样品批次。借鉴豇豆治理成功经验,对鲫鱼、黄鳝、泥鳅和牛蛙等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开展精准整治,实施建档立卡,指导水产品收购商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形成“管”的声势,倒逼养殖方式绿色转型。

(三)巩固“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成效。对纳入三年行动的重点品种,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根据《2024年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方案》,明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完成区级下达的瘦肉精检测任务95份。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严禁使用禁用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落实药物销售台账记录限用药物施用范围要求,跟踪核查销售的限用药物实际用途,严查违规使用行为。排查并建立问题隐患较多的特色小宗品种目录,持续采取更具针对性、更有力的措施,提高精准治理水平。全面总结三年行动成效、经验,固化成功做法,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构建重点品种质量安全长效保障机制。

(四)抓好农资打假。配合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对种子、农药假、劣产品的宣传与监督检查。

二、加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五)扎实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围绕我镇主要特色产业,大力培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着重打造石蟆镇优质(出口)花椒基地919亩、生态瘦身鱼养殖基地1000亩。

三、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

(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要求,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建立大宗食用农产品全覆盖监测、特色小宗品种三年轮动监测、重点问题品种连续监测机制。通过胶体金速测与上机定量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风险排查,实现胶体金速测全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不合格样品信息及时上报处置。

四、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贯彻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全面规范生产经营主体开具、使用。通过举办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宣传等多形式、多渠道、多媒体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因地制宜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进社区、进校园、进食堂活动。严格展会活动管理,凡是参加市内外各类展会活动的农产品,必须张贴承诺达标合格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参展谁负责、谁的产品谁负责”的要求要落实专人,对参展农产品张贴合格证的情况全覆盖开展检查。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纳入农民教育培训、农业技术培训和“三品一标”业务培训等培训内容,引导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自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将开具使用情况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对应开不开、虚假开具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上报一起。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协同监管、联合执法,以生产端规范开具和市场端收取查验双向发力,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地。

)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镇级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信息档案,动态掌握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覆盖比例。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编办、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法定职责事项清单指导目录(2023年版)〉〈乡镇街道协同配合(“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推动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村(社区)网格化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巡查检查,并将相关情况录入追溯平台,确保巡查检查到位。推动“检测参数下基层”,组织开展村级协管员培训,熟悉掌握当地生产主体用药、药残检测参数等情况。总结生产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经验,规范风险分级、分级标准、展示方式等。对当地使用量大的速测产品实施质量跟踪把关,推动胶体金等速测新技术普及。

、着力完善制度机制

)依法推进农产品追溯工作。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加强产地农产品追溯信息归集共享。

)继续推进信用等级评定及信用监管场景运用。加快推进农资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2024年完成对全镇所有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信用等级的评定,完善生产主体信用档案,依据信用动态评价结果和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信用评级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衔接,对信用等级较低、风险等级较高的主体加大抽检力度、加强现场检查,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十)强化农安科普宣传。加强日常科普、专题科普和热点科普,有声有色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农安科普乡村行等活动。通过院坝会、赶场天、会议、QQ、微信、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推广绿色优质农产品,提升公众消费信心。

(十)加强责任落实。层层压实属地责任,发挥提醒敦促、限期整改等制度机制作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推进重点品种突出问题治理到位。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的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开展经常性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推动整改,并跟踪到底,有关情况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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