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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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500727161/2022-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疫情防控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石蟆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7-04 [ 发布日期 ] 2022-07-04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设立《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九不准”有关事项》举报投诉渠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04 10:15:54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家统一的疫情防控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违反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进行举报投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九不准”具体内容

(一)不准随意将限制出行的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扩大到其他地区。按照风险地区划定标准,精准划定中、高风险地区范围,落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限制出行的措施,不准随意将限制出行范围扩大到其他地区,不准擅自采取非必要不出本地区的措施。

(二)不准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强制劝返、隔离等限制措施。对来自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流入地不准采取强制劝返、隔离等限制措施,采取的相关防控措施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三)不准随意延长中、高风险地区管控时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确定中、高风险地区管控时间,符合规定的及时降级或解封。不准随意延长风险地区管控时间。

(四)不准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不准以疫情防控为由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

(五)不准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严格落实风险人员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限要求,不准随意延长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不得随意增加其他管控措施。

(六)不准随意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急危重症和需要规律性诊疗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坚决杜绝以疫情防控为由对医疗机构一关了之、一封了之。疫情发生后,各地要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等科室“非必要不封控”。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在核酸检测不明的情况下,医疗机构要及时启动和规范使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等设立的缓冲区域,医务人员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七)不准对符合条件离校返乡的高校学生采取隔离等措施。对于有疫情的地区,高校内如果没有疫情,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结束后,学生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校返乡。满足以上条件的高校学生,不再集中隔离,到家后实施7天健康监测。对于无疫情的地区,高校学生可正常离校返乡,返乡途中学生要做好个人防护,到家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八)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不准限制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客运、货运人员和车辆通行,不准简单以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为由限制客运、货运人员和车辆通行。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同一航道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查点。确需设置的防疫检查点应履行相关批准程序。保障城际间生活必需品中转接驳运输正常运转。

(九)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限制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不准以疫情防控为由,随意关闭或限制消费者进入低风险地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超、农贸市场、餐饮住宿等场所。保障供水、供电、垃圾处理、邮政快递等重要企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低风险地区不得随意限制快递、外卖、家政、家电维修等生活服务人员进入社区提供服务。

二、投诉举报电话

石蟆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47391022(白天)

石蟆镇值班室电话:47391010(夜晚)

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石蟆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和线索。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代章)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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