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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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2-10 14:51:08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津委编(2024)35号执行,具体如下:

1.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日常工作。负责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日常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机要保密、会务接待、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

2.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负责人大、政协有关工作。

3.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4.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的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5.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的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6.承担便民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承担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公共服务等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8.承担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畜牧、水利、林业、企业、商贸等服务工作。

9.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服务工作。承担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服务工作。

10.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环保管理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市政园林、物业管理、村社区事务等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5个,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下设二级预算单位5个,分别是: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便民服务中心(挂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作为石蟆镇人民政府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按全额拨款予以财政保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4778.05万元,支出总计4778.05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45.34万元, 减少6.7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4778.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78.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45.3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45.34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4778.0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4万元,国防支出9.48万元,教育支出1.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5.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8.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9.82万元,农林水支出831.1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68万元,预备费48.7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45.3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4.5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90.7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4778.05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4778.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78.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8.05万元,比2024年减少34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7.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54.5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切不必要支出;项目支出1260.5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农村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减少290.70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4.70万元,比2024年增加2.20万元,增加16.1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为油车且石蟆往返江津城区距离较远。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

2025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0.70万元,比2024年增加0.20万元,主要原因是参考2024年

实际开展接待工作,调增0.20万元。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14万元,比2024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油费上涨,机关赴江津城区等开展相关工作增加;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73.03万元,比上年减少88.61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俭,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60.5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朱小军      联系方式:023-473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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