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4-09-10 15:48:57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镇农业现代化建设,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配置农业资源;负责农业生态保护;负责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农技培训服务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工作。

2.负责全镇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3.负责实施农村经营管理,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4.负责畜牧业发展、动物防疫和兽医医政服务工作。

5.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病调查、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畜禽产品安全监。

6.负责林业资源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保护野生动植物。

7.负责科技普及、科技培训、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推广、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作。

8.负责气象工作。

9.承担本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10.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农业服务中心为石蟆镇政府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610.29万元,支出总计1610.29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781.78万元,增长94.36%主要原因为农业类专项收支增加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1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0.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781.78万元,增长94.36%主要原因为农业类项目收入增加。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1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97万元,占比53.53%;项目支出748.32万元,占比46.47%。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781.78万元,增长94.36%主要原因为农业类项目支出增加

4. 结转结余情况。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10.29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781.78万元增长94.36%主要原因农业类项目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828.51万元增加781.78万元,增长94.36%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828.51万元增加781.78万元,增长94.36%

3.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16万元,占比0.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万元,减少96.41%主要原因是职工各项教育培训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15万元,占比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8万元,减少3.0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47.74万元,占比2.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万元,减少7.1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1334.05万元,占比82.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1.26万元,增长128.91%主要原因是农业类项目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51.19万元,占比3.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9万元,增长52.3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62万元,增长12.59%主要原因是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增加,各类人员经费基数调整。公用经费7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16万元,减少40.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网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减少92%。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度在履行职能职责过程中产生了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车购置费用,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运行中产生了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64.61,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6万元,较上年0.06万元增加0.1万元,增长166.67%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按要求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及专业知识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填列在政府本级,无相关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情况统一填列在政府本级,无相关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故本单位无此事项。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小军联系电话:023-473910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