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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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4-09-10 15:45:0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全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设八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540.49万元,支出总计3540.49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215.28万元,减少5.73%主要原因为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支减少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4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7.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2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215.28万元,减少5.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4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13万元,占比48.92%;项目支出1808.36万元,占比51.08%。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215.28万元,减少5.7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4. 结转结余情况。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40.49万元。收支较上年收、支各减少215.28万元减少5.73%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872万元增加535.29万元,增长18.64%主要原因为公路建设和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增加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872万元增加535.29万元,增长18.64%主要原因是2021年、2022年度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费用支出,公路建设费用支出增加

3.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4.44万元,占比4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55万元,减少3.31%主要原因是党政群机关正常运转,人大工作、统计信息事务及其他专项性工作支出减少

(2)国防支出3.6万元,占比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开展征兵以及民兵训练工作增加。

3)教育支出0.4万元,占比0.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万元,减少99.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不必要的培训费用。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比0%。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18万元,占比12.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万元,减少6.36%主要原因是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121.7万元,占比3.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4万元,增长29.52%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370.3万元,占比10.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3万元,增长39.21%主要原因是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安排的支出增加。

8)农林水支出512.42万元,占比15.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2.74万元,增长133.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拨付的农业类专项资金增加

9)交通运输支出295.69万元,占比8.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69万元,增长1375.45%主要原因是支付农溪公路建设费用

10)住房保障支出95.57万元,占比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5万元,减少14.46%主要原因是按要求清理公务员公积金后,对公积金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2.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7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死亡抚恤金,公务员津补贴清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272.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03万元,减少12.8%,主要原因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苦日子方案,压减不必要的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网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0.56万元,减少84.93%主要原因是石蟆镇土地收益减少。本年支出1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0.56万元,减少84.93%石蟆镇土地收益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5万元,减少42.6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不必要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减少0.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年初无预算,较上年支出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12.01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少0.08%,主要原因是持续优化公务用车管理措施,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5万元,与上年支出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71.43,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费。较上年减少40.03万元,减少12.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过“苦日子”要求,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5万元,较上年2.1万元,减少1.05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9万元,较上年1.8万元减少1.61万元,减少89.44%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

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台式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属于石蟆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统一在石蟆镇人民政府汇总一级预算单位公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小军联系电话:023-473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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