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10 15:41:39 大 中 小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石蟆镇”)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行政职能,其主要职责有: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并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并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研究制定、执行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推动全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设八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七个事业站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利服务中心、扶贫开发中心。
二、单位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515.94万元,支出总计6515.94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725.69万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农业类项目收支增加。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51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82.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2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725.69万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为农业类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51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4.28万元,占比57.77%;项目支出2751.66万元,占比42.23%。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725.69万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为农业类项目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4. 结转结余情况。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15.94万元,支出总计6515.94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725.69万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为农业类项目专项资金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8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4860.1万元增加1522.64万元,增长31.3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项目收入增加。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4860.1万元增加1522.64万元,增长31.33%。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支出增加。
3.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2.88万元,占比29.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49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
(2)国防支出3.6万元,占比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开展民兵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兵役征集费用的增加。
(3)教育支出2.27万元,占比0.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3万元,减少88.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按照过苦日子的要求,严控本年度职工培训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1.94万元,占比3.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23万元,增长35.87%,主要原因是新增创文项目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1.95万元,占比16.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7万元,减少0.3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下降。
(6)卫生健康支出249.56万元,占比3.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44万元,增长21.08%,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7)城乡社区支出370.3万元,占比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3万元,增长39.21%,主要原因是拆迁补助经费支出增加。
(8)农林水支出2075.51万元,占比32.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5.21万元,增长99.51%,主要原因是各类农业项目支出增加。
(9)交通运输支出295.69万元,占比4.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01万元,增长706.13%,主要原因是龙溪公路建设费用。
(10)住房保障支出229.04万元,占比3.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41万元,增长18.2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足后期调增,公务员津补贴清理公积金基数调整追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64.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4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01万元,增长9.03%,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开展公务员津补贴清算工作,公务员津补贴清理追加,事业绩效工资清算人员经费追加。公用经费51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19万元,减少18.41%,主要原因是按照过苦日子的要求,厉行节俭,压减公用经费,本年度差旅费大幅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网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0.56万元,减少84.93%,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收入减少。本年支出1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0.56万元,减少84.93%,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4万元,减少45.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4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年初无预算,较上年支出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12.01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少0.08%,主要原因是持续优化公务用车管理措施,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工作检查等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36.36%,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调研、检查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68.4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费。较上年减少40.03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过“苦日子”要求,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5万元,较上年2.1万元,减少1.05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7万元,较上年2.16万元减少0.09万元,减少4.1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苦日子方案,压减不必要的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
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3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8项,涉及资金3097.13万元;无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整体监控 |
自评总分 (分) |
99.49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科室 |
预算科 |
部门 联系人 |
朱小军 |
联系电话 |
47391013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5450.44 |
6861.41 |
6515.94 |
94.96 |
10 |
9.49 | ||||||
其中: 财政拨款 |
5450.44 |
6728.20 |
6382.74 |
94.86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已完成年初目标任务。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是 | ||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是 | ||
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的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是 | ||
年度经济发展目标 |
定性 |
完成 |
1 |
0 |
100 |
10 |
10 |
是 | |||
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工作 |
定性 |
完成 |
1 |
0 |
100 |
10 |
10 |
是 | |||
社会稳定维护、基层政权巩固工作定性 |
定性 |
完成 |
1 |
0 |
100 |
10 |
10 |
是 | |||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 |
定性 |
完成 |
1 |
0 |
100 |
10 |
10 |
是 |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 |
95 |
98 |
3.16 |
100 |
10 |
10 |
否 |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武装工作经费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科室 |
预算科 |
项目 联系人 |
唐波 |
联系电话 |
47392880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0 |
3.6 |
3.6 |
100 |
10 |
1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0 |
3.6 |
3.6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两季征兵工作,民兵武装工作正常开展,应急装备。 |
已完成年初目标任务。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民兵武装训练批次 |
次 |
≥ |
4 |
4 |
0 |
100 |
25 |
25 |
||||
应征青年上站体检批次 |
次 |
≥ |
6 |
6 |
0 |
100 |
25 |
25 |
||||
应征青年定兵人数 |
人 |
≥ |
20 |
20 |
0 |
100 |
10 |
10 |
||||
应急预备力量充足性 |
定性 |
充足 |
1 |
0 |
100 |
20 |
20 |
|||||
对象满意度 |
% |
≥ |
95 |
96 |
1.05 |
100 |
10 |
10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小军联系电话:023-473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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