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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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8-29 10:34:55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综合设置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法制、武装、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后勤等职责。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民宗侨台、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人大办公室单独设置。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群工作办公室明确1至2名群团工作综合岗位承担。

2.统筹设置镇事业站所

镇事业站所实行以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统一设置事业站所7个。

(1)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旅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劳资争议、就业、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承担辖区内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畜牧兽医等领域行政执法的职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

(6)水利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农村水利、节水用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以及河长制具体事务性工作。

(7)扶贫开发中心:主要承担扶贫开发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促进政策落实、信息宣传、档案整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石蟆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优化完善镇街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和综合设置要求,统一设置8个综合办事--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其中人大办公室单独设置。7个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开发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水利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023.70万元,支出总计8,023.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1.08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修建石蟆至中坝旅游连接线(龙溪公路),增加工程款2419.2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7,814.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6.45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修建石蟆至中坝旅游连接线(龙溪公路),增加工程款24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0.75万元,占67.5%;其他收入2,543.45万元,占32.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09.5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7,97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3.81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修建石蟆至中坝旅游连接线(龙溪公路)。其中:基本支出4,021.44万元,占50.4%;项目支出3,955.49万元,占49.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73万元,下降77.7%,主要原因是继续支付清源宫文物保护工程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80.2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2.37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7.00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91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突发公共事件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9.5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6万元,增长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14万元,增长1.4%。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73万元,下降77.7%,主要原因是继续拨付石蟆镇清源宫文物保护工程工程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2.59万元,占3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9.61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2)教育支出14.02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9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社区教育支出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9.32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1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创文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69.26万元,占1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39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农村特困人员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279.71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26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支出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0.80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457.58万元,占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58万元,增长69.47%,主要原因是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农村垃圾前端收集保洁资金增加。

(8)农林水支出902.11万元,占1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8.64万元,下降31.18%,主要原因是水利专项资金支出调整。

(9)交通运输支出65.81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46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公路维修维护支出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207.43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56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旧房改造。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4.83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83万元。

(12)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42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已从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下拨时扣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21.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80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新招录、调入人员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6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30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物价变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73万元,增长138.6%,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22.98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执法用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1万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持续优化公务用车管理措施,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7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持续优化公务用车管理措施,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人大监督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上级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8万元,下降9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9万元,下降8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5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7.24元,车均购置费22.98万元,车均维护费1.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8.12万元,其中:会议费8.17万元,培训费2.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30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7%。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3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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