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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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0-08-25 10:00:00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石蟆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优化完善镇街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和综合设置要求,统一设置8个综合办事--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其中人大办公室单独设置。7个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开发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将水务站更名为水利服务中心。

(2)职能职责。

1.综合设置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法制、武装、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后勤等职责。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民宗侨台、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人大办公室单独设置。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待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设立后不再运行。

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群工作办公室明确12名群团工作综合岗位承担。

2.统筹设置镇事业站所

镇事业站所实行以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统一设置事业站所5个。

1)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旅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劳资争议、就业、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承担辖区内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畜牧兽医等领域行政执法的职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

将水务站更名为水利服务中心,作为镇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辖区农村水利、节水用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以及河长制具体事务性工作。

设扶贫开发中心,作为镇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扶贫开发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促进政策落实、信息宣传、档案整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612.62万元,支出总计5,612.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539.94万元、 增长 10.6%。主要原因为新进人员的增加,购买公务车一辆,人大选举,以及突发新冠疫情、洪涝灾害及人口普查活动的开展增加的相应收支。同时,脱贫收官之年民政事务收支的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5,57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1.19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突发公共事件、人大选举、人口普查、洪涝灾害以及文物保护修缮收入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77.75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34.87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403.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5.31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事件、洪涝灾害、人口普查、以及文物保护修缮支出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3,927.95万元,占72.7%;项目支出1,475.17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63万元,增长500.8%,主要原因是清源宫文物保护修缮资金的结余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12.6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9.94 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的增加、突发公共事件、洪涝灾害、人口普查、以及文物保护修缮收支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7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1.19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的增加、突发公共事件、洪涝灾害、人口普查、以及文物保护修缮收入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4.33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的增加、突发公共事件、洪涝灾害、人口普查、以及文物保护修缮收入的增加。以及与上级部门的资金调度。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87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3.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5.31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的增加、突发公共事件、洪涝灾害、人口普查、以及文物保护修缮收入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4.83 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的增加、突发公共事件、人口普查、以及文物保护修缮支出的增加和调度资金对债务的偿还。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63万元,增长500.8%,主要原因是文物保护修缮资金的结余结转。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4.96万元,占3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9.33 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的增加、人大选举、突发公共事件、洪涝灾害、人口普查、以及文物保护修缮收入的增加。

2)教育支出17.0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0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财力示范区社区教育专项资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0.51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6 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追加财力文物保护修缮,用于修缮清源宫。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3.61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9 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追加医保考核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296.20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63 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新冠病毒疫情防控。

6)节能环保支出0.74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4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中对该笔支出理解的不确定性,将该笔支出视同为节能环保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465.33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2 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对场镇综合管理的提升,对垃圾分类的开展工作。

8)农林水支出1,187.84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98 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扣减水利专项资金。

9)交通运输支出178.32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05万元,增长63.2%,主要原因是洪涝灾害对农村道路的水毁进行的农村道路维修维护资金的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132.59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4 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核算基数的增长。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6.03万元,占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37 元,增长58.3%,主要原因是洪涝灾害后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2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1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4.80 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五险一金等。公用经费1,11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15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租车费、伙食费、通讯费、办公费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伙食费、租车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水电费等。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9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的减少。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68 元,下降56.8%,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采购公务用车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公务接待、会议费用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4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维修维护以及日常运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5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抗洪救灾公务用车的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85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抗洪救灾公务用车的增加。

公务接待费1.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检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3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非必要的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03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非必要的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有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1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0.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15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2020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洪涝灾害增加了差旅费、水电费、交通运输费、商品服务等相关业务活动费的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5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不必要的各项会议及按照疫情要求更多采用视频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4.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6万元,增长540.6%,主要原因是各办所按照上级要求较去年开展的各类培训有所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3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购买服务--市政前端垃圾保洁服务的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419.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按照计划和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如期推进,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自评表附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3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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