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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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2019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08-21 11:05:00

石蟆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本单位包括8个行政机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蟆大队;7个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开发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2)机构设置。

石蟆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镇包括8个行政机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蟆大队;7个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开发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3)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优化完善镇街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和综合设置要求,统一设置8个综合办事--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其中人大办公室单独设置。7个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开发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将水务站更名为水利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036.56万元,支出总计5037.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5.27万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编制数量的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03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02万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编制数量的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6.56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36.12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03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1.39万元,增长10.56%,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编制数量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191万元,占63.34%;项目支出1846.81万元,占36.66%。此外,结余分配34.87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4.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年初为农村公路隐患整治结转结余,年末为一事一议项目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74.37万元。与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4.02481.39万元,增长9.67%和增长10.5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编制数量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03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02万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编制数量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3.07万元,增长27.7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项目经费预算。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1.39万元,增长10.5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编制数量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8.2万元,增长26.5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年初为农村公路隐患整治结转结余,年末为一事一议项目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5.55万元,占2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57万元,增长24.36%,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编制数量的增加。

2)教育支出15万元,占0.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0.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8.63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7万元,下降10.1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98.29万元,占1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74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203.22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5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6)节能环保支出14.59万元,占0.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该项目,年中调整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544.04万元,占1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7万元,增长46.9%,主要原因是场镇建设支出增加。

8)农林水支出1506.69万元,占29.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0.93万元,增长46.88%,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追加。

9)交通运输支出156.91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6万元,增长20.9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107.06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2.68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23万元,增长90.53%,主要原因是灾害增多及加强了场镇管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7.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27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类支出的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95.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14万元,下降20.66%,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19万,下降63.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部门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27万元,下降68.1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16.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采购价格。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采购两辆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7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07万元,下降74.8%,主要原因是科学集中调配因公出行车辆,减少不必要的出行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0.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1万元,下降78.1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1万元,下降78.1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302批次2416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7万元,车均购置费4.12万元,车均维护费1.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8.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9.7万元,增长88.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市政用车5辆,消防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7.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购买服务和货物及工程类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3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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