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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调解巧织“法治防护网” 八旬夫妇养老钱“回家”记

发布日期:2025-04-30 14:08:05


2025年3月,重庆江津区石蟆镇谭某因家庭财产纠纷向镇司法所求助。其继母未经父亲同意,将夫妻共同存款10万元转给亲属。当事人担忧父亲权益受损,提出财产分割等诉求,经调解员依法引导,最终挽回损失,化解家庭矛盾。

依法明理,调解有据。石蟆口社区调委会调解员石光玉调查发现,两位老人婚后共同存款81万元,无婚前协议。继母擅自转账行为违反《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调解员指出:大额转账需配偶同意,否则涉嫌侵权;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婚姻自由,要求父母离婚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强调,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人有权自主选择居住方式。

温情调解,化解心结。调解员组织双方亲属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协议:继母同意追回10万元,夫妻将81万元共同存款转至女儿名下托管,女儿按月支付老人4000元生活费并承担大额开支,尊重老人继续租住的决定。石蟆镇司法所还明确,继母早年抚养女儿长大,双方已形成抚养关系,女儿依法负有赡养义务,消除老人顾虑。

政府护航,守护和谐。此次纠纷化解展现了基层调解“依法+温情”的双重效力。石蟆镇司法所联动社区,既维护了老人财产权益,又保障了家庭关系稳定。下一步,石蟆镇将持续深化家事调解服务,为高龄老人提供法律咨询、财产公证等支持,并通过普法宣传增强群众对夫妻财产、赡养继承等法规的认知,促进社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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