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四面山府发〔2024〕20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津司发〔2024〕13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废止有关文件。对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文件目录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附件
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文号 |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乱伐林木滥占林地的通知 |
四面山府发〔2024〕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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