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四面山镇河长制群众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面山府发〔2021〕76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科室、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废止《四面山镇河长制群众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四面山府发〔2019〕87 号),相关工作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 <江津区河长制群众监督举报奖励办法> 的通知》(江津河办发〔2018〕50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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