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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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四面山镇河长制群众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面山府发〔2021〕76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科室、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废止《四面山镇河长制群众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四面山府发〔2019〕87 号),相关工作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 <江津区河长制群众监督举报奖励办法> 的通知》(江津河办发〔2018〕50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8日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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