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转发重庆市江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面山府发〔2023〕16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区司法局入库乡镇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的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废止《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转发重庆市江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四面山府发〔2014〕38号)。对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文件目录
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文号 |
1 |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转发重庆市江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 |
四面山府发〔2014〕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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