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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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5456/2023-00082 [ 发文字号 ] 四面山府发〔2023〕9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四面山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3-21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 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31 16:57:08

各村(居)民委员会、四森中心、旅游公司、各有关单位:

    2023年2月27日下午2时30分许,李市镇两岔村7组发生一起因烧荒种地引发的森林火情,明火于4时30分左右扑灭,过火面积约2.5亩。清明和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随着近期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急剧攀升,春耕农事用火急剧增多,林区游玩踏青人数显著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再次进入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杜绝因野外焚烧秸秆、上坟烧纸、野炊造成森林火灾,确保我镇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资源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目前已进入3-5月的森林火险高发期,加之去年持续干旱高温天气,林内枯死树枝和杂草严重增多,一旦再次出现高温、大风天气,极易发生火灾,并会加大扑救难度。各村(居)委会、四旅司、森服中心、镇各成员单位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充分认识“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紧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把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是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的重要手段。各村(居)委会、四旅司、森服中心、镇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各地“清明”“五一”假期特点并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本区域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并按照年初制定的宣传方案进行部署,迅速行动起来,开展声势浩大的森林防火宣传,通过广播、网络、宣传册子、短信、标语、宣传车、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倡导民众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低碳环保的形式文明祭扫,改革丧葬陋习,减少火灾隐患。

    三、加强监督,严格火源管理

    各地要掌握本辖区内群众有可能大规模进山祭祖扫墓的情况,在清明期间动员组织各村委会、村民小组以及护林员,加大对坟山、墓葬集中区域的检查和巡查,实行重点防范,严防进山人员携带火种,见烟就查、见火就罚,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到位;对林区内和林缘边的坟墓集中区域,采取“人盯人”的战术,严防死守;要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用火;清明节期间如遇高温晴天,各地要果断下达野外禁火令,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不听劝阻,违反规定的用火行为,要坚决严处,最大程度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值班,及时处置火情

    各村(居)委会、四旅司、森服中心、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重点地区或敏感区域的巡查,密切注视高危火险时段的动态,确保及时发现火情;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指导督促开展森林防火防范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各村(居)委会、四旅公司、森服中心、镇辖各单位扑火队,要随时待命,全员进入战备状态,做好防扑火的各项准备。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四面山府发〔2023〕9号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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