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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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5828038142/2023-00013 [ 发文字号 ] 四面山府发〔2023〕41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四面山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11-02 [ 发布日期 ] 2023-11-10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面山镇2023年度迎接巩固衔接年度考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10 13:03:02

镇属各部门、各社区:

    现将《四面山镇2023年度迎接巩固衔接年度考核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面山镇2023年度迎接巩固衔接年度考核评估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落实《关于印发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闭环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农办〔2023〕14 号)精神,结合江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办公室《江津区防范因灾返贫致贫工作预案》(津巩固专办发〔2023〕6号)工作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安排部署,常态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重点监测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火灾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我区脱贫户、监测户,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人员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采取积极主动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灾害风险,高效有序做好气象预警、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地灾搬迁等工作,全力防范各类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我区脱贫户和监测户,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原则

    (一)锁定对象,重点关注。重点关注全镇6个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村、社区,以及其他多灾易灾地区等区域;重点关注脱贫户和监测户,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通过平时常态排查、灾前及时预警、灾后迅速响应、治后综合评估,确保消除各类灾害对脱贫户和监测户,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造成的返贫致贫风险。

    (二)防患未然,抗救结合。加强灾前风险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对脱贫户和监测户,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 体,事先制定防范处理预案,逐户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事后立即开展灾害救治措施,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统筹力量,精准施策。强化资源统筹和政策支持,全力做好灾情应对和灾后帮扶,加强灾后跟踪监测和后续扶持,确保因灾导致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切实防止因灾返贫。

    三、灾情应对

    (一)灾前预警。我镇将持续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监测预警,筑牢防范因灾返贫第一道防线。要充分利用农村低收入对象常态排查、“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月报送,以及帮扶干部日常走访等契机,结合已掌握的风险信息数据组织,在脱贫户、监测户入户走访时,根据农户临水临崖临林等居住环境,开展风险类型、风险等级等排查工作,切实提高预警工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二)应急救援。灾情发生后,各村(社区)要立即摸排辖区内农户受灾情况,同时报送镇值班室和应急办。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事发地村(社区)要根据灾情,配合镇落实好人员转移,临时生活住所安置,基本生活物资供给,饮水保障等应急救助,保证受灾地区社会稳定。灾后,受灾地村(社区)应当迅速锁定受灾脱贫户、监测户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予以重点关注。

    (三)灾后救助

    1. 设施修复。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应对灾情设施修复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对因灾损毁的扶贫项目资产,按规定做好资产处置管理。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恢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尽快组织修复遭到毁坏的城乡供水工程和交通、电力、通信、水文等基础设施。

    2. 产业救助。组织受灾群众开展农作物补栽补种和畜禽养殖等产业救助。重点收集脱贫户和监测户,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发展生产需求,及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根据其农业产业发展情况,逐户落实产业奖补。

    3. 理赔贷款。灾害发生地镇街应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提前介入,按照工作程序做好各类政策保险理赔工作。对灾后恢复生产有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优先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或办理追加贷款;对因灾还款困难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按规定及时办理展期、续贷;进一步简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审批流程,可实行容缺办理、先办后补。

    (四)监测帮扶。对有因灾返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迅速开展镇级研判,通过绿色通道先落实帮扶措施再及时完善监测户纳入手续,通过简化工作程序,将有因灾返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为监测户。坚持精准施策,根据受灾情况,有针对性地落实住房、医疗、饮水等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促进稳定增收;对于无劳动能力的,加强与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衔接,确保应保尽保。

    (五)救助评估。针对受灾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开展灾后救助工作落实情况的调查工作,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面落实区级统筹、镇街主体、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底线思维,把防范因灾返贫作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要举措。防范因灾返贫致贫工作由镇农服中心统一调度。镇级各科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强化政策和工作协同。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举措,坚决防范因灾返贫致贫。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导致大规模出现返贫致贫的,对相关科室和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要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升农民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等为契机,深入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利用好基层网格力量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提升安全意识,及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要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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