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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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5828038142/2022-00004 [ 发文字号 ] 四面山府发〔2022〕1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四面山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 发布日期 ] 2022-03-07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面山镇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暨孕产妇和儿童信息共享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07 16:50:00

辖区各村(居)、卫生院: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将《四面山镇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暨孕产妇和儿童信息共享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面山镇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暨孕产妇和儿童信息共享管理工作方案

一、成立四面山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涛  镇长

副组长:岳  康  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成  员:赵发云  卫健办负责人

秦治华  龙潭湖社区支部书记

晏孝荣  头道社区支部书记

晏顺友  马家坪村支部书记

        陈作伦  双凤村支部书记

        李永祥  洪洞村支部书记

        王永伦  燕子村支部书记

        向发山  林海村支部书记

        庞  成  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四面山镇政府卫健办,由赵发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四面山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协调。

二、工作目标

辖区内孕产妇(含流动孕产妇)和0-6岁儿童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新生儿访视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达100%。

三、服务内容

(一)建档建册服务

及时为孕产妇和儿童建立完善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存放于卫生院;及时发现流动孕产妇和高危孕产妇进行健康管理;及时为孕产妇和儿童建立《重庆市母子健康手册》,交由孕产妇和儿童监护人留存。孕产妇在每次接受服务时携带母子健康手册并由医务人员完善。

(二)个体健康服务

提供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孕产妇和0-6岁儿童提供个体健康服务并进行追踪与随访,记录和完善各项服务记录。

(三)辖区管理服务

对辖区内应管理的孕产妇和0-6岁儿童的健康管理情况进行核查,督促临近或逾期未按时进行健康管理的孕产妇和0-6岁儿童及时接受健康服务,对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做好转介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卫健办职责

负责辖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服务管理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协调辖区各村(居)、卫生院共同做好本地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服务管理工作。

(二)各村(居)职责

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和儿童线索的收集,实时传送给卫生院;加强辖区流动孕产妇和高危孕产妇的发现并将相关信息立即传送给卫生院;协助卫生院开展辖区内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教育,促进健康意识,做好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

(三)卫生院职责

负责本辖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具体工作, 并为其提供个体健康服务,建立完善健康档案和重庆市母子健康手册,开展孕前、孕期、产后健康教育,指导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开展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收集、汇总、上报和反馈辖区育龄妇女、孕产妇和儿童的基本信息及健康管理信息;收到各村(居)传送的流动孕产妇和高危孕产妇时,立即开展随访工作。

(四)村卫生室职责

协助各村(居)分别建立辖区育龄妇女、孕产妇和0-6岁儿童花名册,掌握辖区育龄妇女、孕产妇和儿童基本信息本底;协助卫生院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建立完善健康档案;协助卫生院开展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进行健康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居)切实加强宣传告知工作,引导孕产妇和儿童及时建册、自愿接受健康服务。卫生院应当宣传告知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服务管理的免费项目及有偿服务项目相关内容,引导服务对象积极参与健康服务管理,有效提高早孕建册率和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等。

(二)重视过程管理

要加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的过程管理,高度重视当年在管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管理,尤其是高危妊娠和高危儿童管理,把妇幼健康管理做实做好。

(三)强化职责分工

各村(居)、卫生院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实做细职责分工内各项工作,辖区内严禁发生孕产妇和儿童死亡事件。

附件:江津区四面山镇孕产妇登记表(村级)


    

附件          

    江津区四面山镇孕产妇登记表(村级)


乡镇          村(居委会)                  年度:






编号

孕产妇姓名

出生日期

配偶

姓名

户籍地址

现住地址

联系电话

分娩

备注


日期

地点

新生儿性别











































































填表说明:

1、本登记册登记对象为:①户籍为本镇的孕产妇;②户籍不在本镇,但是常住本镇3个月以上孕产妇;③户籍不在本镇但临时居住在本镇的孕产妇。

2、分娩地点填写:具体医院名称、途中、家中。



附件下载:

四面山府发〔2022〕16号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面山镇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暨孕产妇和儿童信息共享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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