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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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5-09-08 14:10:00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四面山镇”)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行政职能,其主要职责有: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并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并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研究制定、执行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推动全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337.43万元,支出总计2337.43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94.27万元,减少3.88%,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结束,减少了经费投入,二是江津区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未实施,上解了项目经费。

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37.43万元,较上年减少94.27万元,减少3.88%,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结束,减少了经费投入,二是江津区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未实施,上解了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7.43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37.43万元,较上年减少94.27万元,减少3.88%,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结束,减少了经费投入,二是江津区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未实施,上解了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748.51万元,占比32.02%;项目支出1588.92万元,占比67.98%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37.43万元,支出总计2337.43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94.27万元,减少3.88%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结束,减少了经费投入,二是江津区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未实施,上解了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27万元,减少3.88%,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结束,减少了经费投入,二是江津区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未实施,上解了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2.94万元,增长44.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政、均衡转移支付等预算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27万元,减少3.88%,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结束,减少了经费投入,二是江津区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未实施,上解了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2.94万元,增长44.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政、均衡转移支付等预算增加。。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2.74万元,占比38.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3万元,增长1.64%

(2)国防支出3.56万元,占比0.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4万元,减少72.62%

(3)教育支出0.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5万元,减少98.7%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61万元,占比1.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减少0.75%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6万元占比4.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6万元,减少6.97%

6)卫生健康支出38.94万元,占比1.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万元。减少3.2%

7)节能环保支出427.42万元,占比18.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5.02万元。增加177%

8)城乡社区支出398.17万元,占比17.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47万元。增加52.14%

9)农林水支出300.20万元,占比12.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85万元。增加97.04%

10)交通运输支出43万元,占比1.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1万元,增加48.82%

11)住房保障支出46.5万元,占比1.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万元,增加7.44%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39万元,占比1.73%,初预算数增加3.62万元,增加9.8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8.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1.4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绩效、奖金、职工社保及公积金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9万元,减少0.45%,主要原因是调出5名公务员,所以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217.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1万元,增加6.0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机关组织的行政补助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1.93万元,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日常保养、维护维修、车辆保险。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1.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用餐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1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90.1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1.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32万元,下降65.1%。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27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贯彻政府过“苦日子”的要求,减少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07万元,较上年增加12.41万元,增长6.06%。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4.8万元,增长77.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机关组织的行政补助经费。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劳务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4%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纸等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部门整体和3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2项,涉及资金1588.9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1-5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已经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4766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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