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09467935F/2025-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体育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双福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9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4 |
发布日期: 2025-09-24 15:34:01
各社区、基层站所:
为更好的发挥公共体育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社会体育设施公共资源,不断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营造我区全民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率评价的通知》(渝体〔2025〕255号)要求,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精神,最大程度地发挥政府公共体育设施的功能,更好地服务市民健身、增强市民体质。为此,特制定进一步做好政府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辖区内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开放时间
辖区内所有政府公共体育设施均全年免费向社会开放。
二、开放须知
1.健身者应着运动服、运动鞋,自带运动器材(必须符合场地要求),并按照器材正确使用方法进行锻炼。严禁在场地内追打、嬉戏吵闹,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2.健身者须身体健康,未成年人须由监护人陪护,否则不允许进入。
3.健身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宠物进入场地。
4.场地内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乱吐口香糖等。爱护周边环境卫生和公共财物,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5.凡进入场地健身者视为同意以上规定,因违反规定或因自身锻炼方法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均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6.如遇雷、雨天气或街道有临时性重大活动暂停开放。
7.相关对外开放要求解释权归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
附件:双福街道政府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统计表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29日
|
附件
双福街道政府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统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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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场地位置 |
场地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
1 |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双溪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
双福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篮球场 |
450 |
|
2 |
双福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乒乓球场 |
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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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双福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三楼棋牌室 |
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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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双福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四楼健身房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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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高浒社区团结湖科创中心 |
双福街道团结湖公园-羽毛球场 |
240 |
|
6 |
双福街道团结湖公园-乒乓球场 |
160 | |
|
7 |
双福街道团结湖公园-篮球场 |
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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