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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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09467935F/2022-00003 [ 发文字号 ] 双福街道办发〔2022〕36号
[ 主题分类 ] 地质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双福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3-22 [ 发布日期 ] 2022-04-06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关于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4-06 10:30:00

为了进一步做好双福街道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我街道2022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的预测分析,特制定本方案。

一、辖区地质灾害现状及分布特点

到目前为止,街道辖区内发现地质灾害点重点防范的区域是几个弃土场和在建工程的高切坡和高边坡

二、2022年地灾灾情防范预测

(一)防范期预测

我街道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因此降雨较集中的汛期应作为全街道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防范期。椐区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的汛期天气是涝大于旱,主汛期为5-9月,也是我街道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其中6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

(二)重点防范区预测

根据我街道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分布特点,结合2019年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2020年降雨天气预测2021年出现险情地点及我街道建设工程分布情况,我街道今年需重点防范的区域是几个弃土场和在建工程的高切坡

(三)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地质条件较差的学校、水库、公路周边、矿产资源开采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三、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

各社区要成立专门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切实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置等防灾救灾工作。

各村(居)、各部门要继续坚持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等各项防灾制度,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及时公布天气信息等。

(二)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

继续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从2009年起开始实施的“地灾防治金土工程”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保障农村地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努力将地质灾害危及群众妥善安置到地质安全、生产资料充足的宜居地区。同时,对其它稳定性差、治理难度大或不经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关社区及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积极安排和筹集资金,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和危害的群众搬迁避让工作。

(三)继续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群测群防是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的重要方式,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规范与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各项监测预警措施。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各社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实行村(居)主任负责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员管理的工作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本辖区本行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江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救灾部门的衔接、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三)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各社区应结合实际,对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编制完善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针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发育分布特征,确定防灾重点,制定具体的防灾措施。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意识

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应采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以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身防灾抗灾能力。同时,各地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者和工作者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五)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等各项防灾制度

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汛期三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等各项防灾制度,切实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

(六)强化监管,杜绝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

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城镇农村建设、交通建设及水电工程建设等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行为的监管工作,强化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对因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追究责任。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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