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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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09467935F/2021-00025 [ 发文字号 ] 双福街道办发〔2021〕136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双福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24 10:06:48

民委员会,机关各办(站、所、中心),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为全面加强街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双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部署开展了两轮百日行动,特别是在4月份启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认真落实委、政府和安委会、减灾委“十条措施”确保工作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推动了街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党10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为完善固化百日行动经验举措,形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委、政府安排部署和安委202120文件要求,以及党工委、办事处“确保安全稳定,聚集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办事处领导同意,现就街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排部署——“两重两新、四个必须”抓发动

各部门、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或出现对安全工作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要作出安排部署,做到“四个必须”:一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开展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二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管控措施培训。三是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指导30人以下小微企业制定风险明白卡,明确风险危害和防范对策。四是各部门必须将“两重两新”安排部署情况纳入安全监管和督查检查内容。(牵头单位:街道应急管理办,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有关单位和企业

二、宣传造势——常态运用“三个工具”造氛围

安全宣传对凝聚思想共识、提升防范水平具有至关重要作用,部门、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坚持营造安全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企业车间、建设工地、物业小区、村居以及各类校园、景区等基层单位要常态化保持3条(幅)以上的标语、海报、专栏或视频,经常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宣传内容要认真执行校审要求,严禁出现图文错误、规范要求引用错误等问题,对破损、陈旧的宣传内容要及时更换,确保应急管理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办事处牵头,街道安委办、减灾办具体负责,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宣传,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每年至少召开或参与2次宣传。三是各部门、社区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在主流媒体(电视台、报纸、网站、手机报、微信等)开展宣传,党群工作办公室(宣传统战)要积极指导并给予支持,确保全半月发布1条以上安全新闻或工作动态。(牵头单位:党群工作办公室(宣传统战)街道应急管理办,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有关单位和企业

三、责任到人——“实名监管、担子在肩”传压力

按照突出关键、重点覆盖的要求,规范强化行业领域重点管控企业(管护单位)安全责任挂牌公示。一是规范“三个责任人”。根据风险和规模大小,分级明确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企业单位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主要出资人。对消防、特种设备等风险较大的企业,除明确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外,必须明确专项监管部门负责人,实行“多牌合一”,统一上墙公示。二是规范“三个层级负责人”。存在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的企业要明确厂长经理管理层、部门技术层、车间班组操作层“三个层级负责人”。没有重大风险隐患的企业,要参照重大风险隐患管控要求,落实较大或重点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负责人”。对其他有一定风险的重点场所、设备设施、工艺环节,必须明确岗位责任人。三是严格考核奖惩。认真落实全市“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和考核办法,按安委会、减灾委安排部署制定我有关考评标准,严格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对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牵头单位:街道应急管理办,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有关单位和企业

四、尽职尽责——三个层面“日周月”促落实

认真落实三个层面的“日周月”要求,做到企业“日周月”隐患排查、部门“日周月”检查执法、政府“日周月”督导落实。一是明确履职标准。企业层面,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清单,严格执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部门层面,监管人员检查工作日必须开展执法,分管负责人每周必须调度推动执法,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开展执法工作检查;政府层面,要坚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督导各行业领域工作落实。二是务实尽职履责。企业层面,要从人员、设备(物品)、工艺、环境、管理等方面,务实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隐患排查,做到重大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部门层面,要集中力量、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严格开展“三部曲”闭环执法;政府层面,要针对责任制落实、重大隐患整改、部门监管执法、安全基础保障等重点方面,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导和绩效考核。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办事处对各部门、社区、监管部门对企业督查检查,必须核查“日周月”开展情况。参照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对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重点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实行每周汇总、每月通报、半年述职等有关要求,强化对各部门、社区、各企业单位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常态化督导、督查、通报等,确保真抓实管(牵头单位:街道应急管理办,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有关单位和企业

五、督查警示——“四个抓手、追责问责”见实效

一是明查暗访。街道安委办、减灾办及10个专项办公室、4专职办公室要认真执行《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常态化明查暗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街道行业监管部门每月开展安全督导,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协调检查、严格执法。二是警示曝光。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在办事处安全例会及媒体上曝光。对事故多发频发、发生较大事故或重大险情、责任落实不力的,予以督办、通报批评或警示约谈。三是末位发言。对专项整治排名连续末位、事故反弹严重街前列、督办问题查处或整改不力、责任落实问题突出的各部门、社区、有关企业单位,在街会议上由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一岗双责”负责人作末位发言。四是累进追责。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依法查处或整改不到位等严重不履职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事故多发频发、拒不查处或整改督办问题、拒不执行行政指令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累进追责。(牵头单位:街道应急管理办,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有关单位和企业

六、严格执法——“四个要求、从严从重”强作风

一是开展执法处罚。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必须做到执法“清零”,必须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二是严格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做到“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调查属事部门监管责任时,必须调查相关负责人履职情况。对未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必须作出书面说明并留存调查原始材料。三是实施累犯从重。对同类违法行为反复发生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实施从重处罚;对受到处罚拒不整改的,依法按日实施连续处罚。四是开展执法核查。街道安委办定期核查各部门日常监管执法情况,定期抽查核查部门日常监管执法情况;办事处定期抽查核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牵头单位:街道应急管理办,街道纪委监委,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有关单位和企业

七、群众举报——“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广监督

一是细化办法。调整完善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范举报机制,明确奖励标准,落实奖励资金,强化全流程闭环运行。二是广泛发动。依托各类宣传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举报方式、举报内容、奖励办法,特别要突出在企业内部、各产业集聚区、物业小区、村居等重点场所区域的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三是兑现落实。推动举报奖励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部门提高核查举报事项效率,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依规兑现奖励,严格保密措施,确保群众放心举报。(牵头单位:街道应急管理办、街道财政办,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监管职责的部门,有关单位和企业)

八、诚信管理——“三个挂钩、激励约束”建导向

一是完善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不良信用记录制度,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在企业及其有关负责人评先评优、知名度美誉度评价、资格资质管理、金融保险服务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二是行业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诚信管理制度,与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有效衔接,构建“三个挂钩”(与经济效益挂钩、与行政许可挂钩、与企业信誉挂钩)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加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开展本行业领域诚信管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街道安委办每年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监督考评,推动诚信管理机制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良好实施。(牵头单位:街道应急管理办,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监管职责的部门,有关单位和企业)

九、节点值守——“五在责任、应急响应”严防控

一是“五在”责任保节点。在重大节假日、高温汛期、大雾冰雪或暴雨天气、企业开复工等重要节点和重要时段,各部门监管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包片区、分管领导守行业、监管干部管现场、交警盯路上、厂长经理在企业。二是严格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生事故灾害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开展先期处置。三是强化应急响应。要做到精准预警、及时响应,干部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队伍要靠前布防,装备要超前配置,避险要及时果断,救援要有力有效。(牵头单位:街道应急管理办,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监管职责的部门,有关单位和企业)

十、专家服务——“落实三建、优化服务”治难题

一是聘请专家。鼓励行业部门通过与企业联合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聘请专家提供服务。二是建机制。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定期开展“进企业、到车间、查隐患、促整改”专家服务。建立重点时段保障机制,在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期,必须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举办各类竞赛、展会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必须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测评价。三是建办法。明确专家服务内容、工作方法,建立问题处理流程和专家考评方法,提高专家服务水平(牵头单位:街道应急管理办,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监管职责的部门,有关单位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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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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