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救助>审核审批信息

李市镇2023年11月城市(农村)低保救助金额调整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2 15:27:17

照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家庭经济状况定期复核,对低保家庭成员、收入有变化的家庭调整救助金额,对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停发低保救助。现将辖区低保救助金额调整情况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

调整低保救助金额家庭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调整前救助情况

调整后救助情况

村居

保障人数

救助金额(元)

保障人数

救助金额(元)

1

大桥村

李兴明

2

618

1

289

2

两岔村

赵兴文

2

1258

1

629

3

大桥村

杜绍平

1

28

1

660

4

沙埂村

王茂江

1

700

3

1263








停发低保救助家庭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家庭

人口

原救助金额

停发原因











举报电话:47552952(江津区民政局)

47701100李市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