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1-17 18:00:00 大 中 小
2024年,李市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年到各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52次,服务群众3000余人次,引导公民尊法学法守法,并使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岗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主要内容,自查履职情况,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余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年,镇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参加区级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3次,镇级组织生态环保、城市管理等执法事项规范使用培训2次、“执法+监督”系统使用培训2次。推动机关干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四是健全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制度,讨论前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我镇政府重大决策和管理行为的民主性、合法性,全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共计60件次。五是强化法律服务,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全年,11个村(社区)聘请的法律顾问为各村(社区)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参与纠纷调解59次,为各村(社区)拟定合同、代写法律文书或提供法律意见38件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5件。六是依托矛调平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整合信息渠道,深入开展源头治理,今年累计排查矛盾纠纷817件,化解816件,化解率99.88%,其中基层化解545件,基层化解率100%。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本目标。七是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打表推进各项工作目标,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聘请律师规范开展法制审核,完成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托“执法+监督”系统实现执法网上办,全年共开展掌上执法巡查401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现场处罚6件次,推动执法能力、效率和质量同步提升。八是落实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及清理工作,全年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围绕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功能,多方施策,标本兼治,2024年我镇行政诉讼案件0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切实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当前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村(社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不到位、不深入的问题,宣传方式难以全面紧密结合居民的实际需求;三是执法业务培训尚不全面,特别是在证据收集、执法流程细节规范等方面仍需强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全民遵纪守法意识。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全镇百姓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法治培训和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持续组织召开年度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实训会,切实增强执法人员执法专业能力和文明执法意识,解决出勤执法时缺乏灵活性问题。四是加大法治监督,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聘用业务能力强、法律素养高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工作中严格审核把关,力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并顺利实施。五是规范文件制发,提升公文报送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学习,把握备案要求。本着“谁起草文件,谁负责备案报告及文件的制定说明”的原则,在各个阶段严格审核,从源头上提高文件制定质量。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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