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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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24-00047 [ 发文字号 ] 李市府〔2024〕26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李市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4-01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李市镇超标准洪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03 14:03:09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镇有关单位:

《江津区李市镇超标准洪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202441

(此文件公开发布)


江津区李市镇超标准洪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一、总则要求

江津区李市镇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超标洪水防御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人民安全为中心,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尽职尽责,勇于担当,全力做好防御超标洪水风险点各项工作。

(一)目的

预防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防止因暴雨、洪水等恶性事故发生。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灾害等级划分,局部一般防汛灾害,以村(社区)为主进行处置,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重点帮助支援。对突发性危害严重的重、特大防汛灾害,由镇政府统一组织指挥,村(社区)组织抗洪救灾,必要时请示上级帮助支援。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灾情的发展和水利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编制依据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增强全民防汛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超标准防汛应急预案。

(四)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防汛工作方针,增强全民防汛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把防洪工作抓早、抓好、抓落实,一旦险情到来时,全力以赴排危抢险,抓好抗灾救灾工作,把灾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超标准洪水定义及预案实施的范围

(一)定义:超过标准洪水位的洪水。

(二)实施范围:我镇范围内的河流、水库、山坪塘、山体滑坡、危岩地段、山洪灾害点等是防洪抢险工作的重点,其他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安全影响的各类一般隐患。

三、巡查及预警预报

对本预案实施范围内的重点和一般隐患点开展巡查,对工程有隐患的及时采取措施整治,认真落实防洪责任制,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种防汛规章制度,组建防洪抢险队伍,按照各自的管理区域,层层落实“谁主管谁排查”的原则,落实抢险各项准备。根据气象预报,利用各种预警预报设施设备(如敲锣、预警机等)提前告知,一旦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利用已建立的转移路线和安全地点,立即有组织的进行转移,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一)对已承包或落实责任的各类水利工程,村社干部在汛前、汛中、汛末期间不定期地开展全面安全排查,做到日常检查,限时整改到位。针对发现蓄水库容超洪水调度库容高度的,必须放水至安全库容标准以下。

(二)沿溪河及水库两岸的村、社干部要引导村民随时观察雨情、汛情的发展变化,劝导村居民不到河边、库边玩耍,确保我们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村(社区)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值班室47711013,并积极组织抢险,同时做好洪涝灾情的统计工作。

四、超标准洪水防洪抢险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1.防洪抢险工作实行镇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各村(社区)防汛指挥小组在镇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指挥本村(社区)防汛洪灾抢险工作。镇政府成立超标准洪水防洪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王小燕(镇长)

副组长:秦大超(副镇长)

员:谢兴(人大主席)

蒋兴容(党委副书记)

勇(副镇长)

羽(副镇长)

俊(政法委员)

江林峰(副镇长)

付玉前(纪委书记)

李安营(组织委员)

园(宣统委员)

成员单位有党政办、武装部、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办、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党群工作办公室、派出所、李市镇中心卫生院、各村(社区)。

超标准洪水防洪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镇水利服务中心,由程萍任办公室主任,水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超标准洪水防洪抗灾防御日常工作的开展。

2.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辖区内超标准洪水防洪救灾工作,落实防洪指挥部交办的任务,负责组织本地区防洪安全检查,制定度汛方案,险情发生时组织抢险救灾。

(二)村(社区)指挥机构

1.村(社区)委员会成立以村(社区)书记或主任为负责人的超标准洪水防洪抗灾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社区)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救援队。各村(社区)均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旱铜哨员、到户信息传递员及巡查员,并形成台账备查。

2.主要职责任务

李市场镇河坝街、新仓幼儿园、下湾、青龙嘴;两岔村老街、朱家湾、石龙峡;沙埂村沙埂小学背后、平安桥处;龙吟场、龙吟村桂花庄;双河村双河桥、郑阳桥等是我镇超标准洪水防洪工作重点,要督促检查,坚守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重视观察雨情、水情,制定好防洪抢险措施,安排调度方案,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工具,确保今年安全度汛。在汛期中,当水位达到调度水位(警戒水位)时,通知辖区相关人员准备抢险,当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时,一旦发生险情,以广播或各种信息方式,组织抢险队伍立即到第一线,组织疏散、转移群众到指定地点避难,并抢险救灾。

五、防洪抢险队伍组织及其职责

(一)超标准洪水防洪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洪水灾害防御工作。组建以消防队11名成员为骨干,民兵队伍配合的防洪抢险救援队伍,负责抢险救援。各部门各负其责,实施洪灾害防御预案。超标准洪水防洪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防汛指挥机构在区级防汛抗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洪水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村(社区)的洪水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洪水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社区)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水情、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组长:张羽,责任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委员会等负责。

信息组:负责对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组长:张羽,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应急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移转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组长:秦大超,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武装部、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

调度组:负责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组长:谢兴,责任部门:党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组长:李安营,责任部门: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李市镇中心卫生院、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

应急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组长:秦大超,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武装部、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

以上职责明确,汛情来临时,必须到第一线抢险救灾,确保灾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六、人员转移

当灾害发生后,首先考虑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采取一切措施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把人民群众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并解决好吃、住问题,为重建家园做准备。

确定转移安置:各风险点由村社根据具体情况以就近原则确定转移安置地点。李市场灾民安置在李市中学和李市小学;两岔场灾民安置在两岔小学;沙埂场灾民安置在沙埂小学;大桥场灾民安置在大桥中学;龙吟场灾民安置在龙吟中、小学。洞塘场灾民安置在洞塘小学。双河场灾民安置在双河村委会。

七、善后工作

(一)善后处置

洪水灾害后期处置由党政办、武装部、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办、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党群工作办公室、派出所、李市镇中心卫生院、各村(社区)等部门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等设施和城镇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帮助指导灾民修缮房屋,恢复工农业生产秩序。

(二)社会救助

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捐资捐物,支援灾区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帮助灾区恢复生产。

(三)调查、统计和总结

洪水灾害后期党政办、武装部、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办、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党群工作办公室、派出所、李市镇中心卫生院、各村(社区)等分别负责了解、收集、调查本行业、本辖区的灾害损失情况,分别报送相应的主管部门同时报送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审核后并将灾情统计情况等相关资料经镇政府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和区应急局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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