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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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6583173Q/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李市府发〔2023〕34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李市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4-17 [ 发布日期 ] 2023-05-04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李市镇季节性缺水供水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04 10:05:30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镇属各单位:

现将《李市镇季节性缺水供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20234月17

(此文件公开发布)


李市镇季节性缺水供水应急预案

为做好李市镇各村(社区)的供水保障应急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镇季节性缺水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有效解决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重庆市及江津区有关供水安全的部门规章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李市镇范围内所有村(社区)因发生季节性缺水突发性供水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

成立李市镇供水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各村(社区)供水的应急工作。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应急和水利工作领导分别任副总指挥,镇水利服务中心、应急办、党政办、财办、卫健办、城管大队、民政办、规划建设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供电所、渝通自来水公司、龙吟水厂、镇属农村自来水厂和各村(社区)委员会为指挥部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在镇水利服务中心,由镇水利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联系相关季节性缺水供水保障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李市镇供水工作应急指挥部职责

1)及时了解掌握各村(社区)供水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工作。

2)审定全镇各村(社区)季节性缺水供水应急工作预案。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李市镇供水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镇水利服务中心)

1)起草全镇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2)负责全镇农村供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协调指导事发村(社区)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应急加固、恢复重建或准备蓄水设备工作。

4)负责全镇水利工程调度,统一合理配置水源,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严格执行水源保护,及时调处水事纠纷。

3.李市镇供水工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1)镇应急办: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应急处理过程中交通调度顺畅。

2)镇党政办: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及后勤保障工作。

3)镇财政办:负责应急工作经费、设施修建费用及时安排和下拨;负责应急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4)镇卫健办:负责应急工作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和卫生保障。

5)镇市政办:负责在突发性缺水发生时,根据发生的实际情况安排洒水车和消防车保证供水。

6)镇民政办:负责统计核实受缺水影响的灾情,协调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救济工作。

7)镇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

8)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方面对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

9)镇派出所:负责维持应急工作治安秩序及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10)李市供电所:负责组织抢修供水工程的电力设施设备,保证供电。

11)重庆市江津区渝通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李市场镇及扩网供水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编制场镇及扩网供水工程应急预案,配合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2)龙吟水厂:负责龙吟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编制水厂供水应急预案,配合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内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效开展工作。按照“产权归属明晰,管理主体到位,责权利相统一,工程秩序利用”的要求,加强本辖区饮水工程的管理。

三、缺水供水事件分类

(一)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二)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三)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应急预案体系

供水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二级。

(一)全镇应急预案: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区水利局备案。

(二)村级应急预案:村(社区)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镇政府备案。

五、预防和预警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六、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1.李市镇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村(社区)要在镇政府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缺水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镇上应急预案启动,村(社区)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应急响应

当发生季节性缺水时,要启动相应预案。

1.李市镇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做好应急供水工作。

2.李市镇供水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供水工作。

3.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区工作组抵达时配合做好应急供水工作。

(三)应急处理

季节性缺水事件发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异地调水,消防、洒水车送水,购买蓄水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应急处置与送水预案

(一)针对少数偏远吊脚户存在季节性缺水,不能满足正常用水需求,需安排备用送水车辆,及时送水应急,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可利用附近区域水池或其它储水设施设备(水缸、水桶等)缓解缺水问题。

(二)针对山洪、地质、暴雨灾害的采取补充维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

(三)针对水质污染的发布紧急通知,通知到户到人并组织运送应急用水,及时采取措施补充水源。

(四)针对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补充水源、应急送水等多种措施予以解决。

(五)针对水质不达标(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药物等措施进行处理。

(六)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资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李市镇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

八、应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村(社区)要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缺水情况,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出现季节性饮水不安全时,李市镇供水应急指挥部值班制度与镇机关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实行镇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农村饮水安全信息。

2.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李市镇供水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物资保障

1.李市镇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供水应急需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2.各村(社区)应安排专人或相关水厂预先备足物料储备,以及时修复发生断裂管网。应准备消毒、防疫工具、贮水等物品以备解决因水源出现或可能出现污染影响缺水问题。

(四)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

李市镇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九、应急结束

季节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李市镇供水应急指挥部可宣布应急结束。并统筹做好新建或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满足或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十、附则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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