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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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6583173Q/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李市府发〔2023〕3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李市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4-17 [ 发布日期 ] 2023-05-04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津区李市镇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04 10:00:09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汛期将至,为了更好的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现将《江津区李市镇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20234月17

(此文件公开发布)    


江津区李市镇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李市镇场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李市场镇基本情况

1.李市镇概况:李市镇位于江津区地理位置中心,距城区28公里,总人口83817人,其中城镇人口27661,幅员面积183平方公里,其中场镇占地4平方公里。辖区内有两岔、沙埂、龙吟、大桥、洞塘、双河、牌坊、孔目、黄桷、林家嘴社区和三角坝社区等11个村(社区),其中包括李市场(林家嘴社区和三角坝社区)、两岔、沙埂、龙吟、大桥等5个集镇易受暴雨、洪水袭击,易造成房屋水淹、垮塌等恶性事故发生。

2.各集镇的基本情况

李市场是李市镇政府所在地,是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交通便利,又是商贸集散地,渝东、白西两条公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李市场占地2.0平方公里,场内人口20065人7359户。场中有大肚子河穿境而过。大肚子河床较高与场镇相差平均高度为1.0米,最低处只有0.5米,特别是河坝街、牛行街、新街子街,多数为竹木结构房屋为主,多年失修,现已被列为李市镇旧城改造范围,但因多数居民生活较困难或房屋出租给外来打工者,在目前情况下改造拆迁困难较大,这给李市场防汛抢险工作带来了更大难度。受上游七一水库,下游大肚子河的威袭,因暴雨、洪水等影响极易成灾,危及生命财产安全。

两岔、沙埂两场镇是两个村镇建设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两岔场占地0.3平方公里,居民1050人481户;沙埂场镇占地0.4平方公里,居民1300人590户。两个场镇均在笋溪河岸边,场镇安全与笋溪河息息相连,一旦受暴风、洪水袭击极易成灾,造成经济损失。1998年7月9日的一场洪灾就摧毁了沙埂老街,淹没了两岔场镇,沿岸单位、居民财产损失惨重,沙埂老街更是无法修复。

龙吟场是龙吟村镇建设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占地0.6平方公里,居民4752人1886户。龙吟河流穿境而过,其场上段多处被居民自发搭建预制板遮住河床,同时场镇低洼,集雨面积大,暴雨、洪水时间过长,极易淹没场镇,财产经济极易受损。

大桥场是大桥村镇建设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占地0.4平方公里,居民1100人503户。距场镇上方1公里有(小一)型水库—大桥水库,受水库威袭,加之暴雨、洪水袭击,极易成灾,造成经济损失。

洞塘场是洞塘村镇建设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占地0.3平方公里,居民950人437户。

李市、两岔、沙埂、龙吟、大桥等五个集镇是李市镇场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重点保护对象和重点实施区域。

四、洪涝灾害成因及特点

李市镇场镇由李市场、两岔场、沙埂场、龙吟场、大桥场、洞塘场六个集镇组成,地处大肚子河或笋溪河或龙吟河沿岸,河段长35公里,洪涝灾害频繁。李市场洪灾由大肚子河上游及周边暴雨形成的过境洪水;两岔、沙埂两场镇洪灾由笋溪河上游及周边暴雨形成的过境洪水;龙吟场洪灾由龙吟河上游及周边暴雨形成的过境洪水;大桥场洪灾由大桥水库及周边暴雨形成的过境洪水。它们的特点:一是河流上游普降暴雨,历时长、强度大,雨区移动与河流走向一致,上下游干支流洪水相遇,则洪水高,淹没时间长,洪涝损失大。二是上游干流或某些支流或河段发生强度大、面积广、历时长的暴雨,则洪峰迅速经过某个集镇,给防汛准备工作造成一定困难。三是洪涝灾害多发生在7月上中旬至8月中下旬。四是洪涝灾害多发生在场镇沿河高程较低地区。

五、抢险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体系和部门职责分工

成立镇政府防洪灾害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防汛灾害救灾专业小组。镇防洪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镇长王小燕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张羽、蒋兴容、付玉前、廖俊、谢兴、刘勇、周存荣、江林峰、李安营等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党政办、镇武装部、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所、镇平安建设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镇财政办、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水利服务中心,镇党群工作办公室、镇派出所、李市中心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水利服务中心(值班电话47711013)。各村(社区)也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防汛灾害领导小组。

(二)成立指挥部

镇政府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水利服务中心,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三)由镇山洪灾害指挥机构成员组成前线抢险指挥部和后勤指挥部。

1.前线指挥部:任务是组织场镇、水利工程抢险和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情况,与后勤指挥部协调抢险人员及物资安排。

指挥长:王小燕(镇长)

下设3个小组:

1)技术参谋组:任务是掌握地质、风情、雨情、水情。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及汛情、险情的发展,当好参谋,提供抢险决策方案。

长:张  羽(副镇长)

副组长:蒋兴容党委副书记

员:赖苏涛、蒋钢、程萍等。

2)工程抢险组:任务是对出险水利工程组织力量进行全力抢险,并把险情及时报告总指挥。

长:廖  俊(政法委员)

副组长:江林峰(副镇长)

员:李德宇卢伟谭学渊等。

3)转移安置组:任务是根据总指挥的安排,对出险工程危及的群众迅速安全转移,抓好转移地区的治安管理。

组  长:廖俊(政法委员)

员:李钦华、卢伟等。

2.后勤指挥部:设在镇政府,负责与前线抢险指挥部联系,组织协调各部门,调动抢险增援队伍和保障物资及生活用品供应,并根据汛情的发展向总指挥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指挥长:谢兴(人大主席)

下设2个小组:

1)后勤供给保障组:任务是负责对电力、通讯等设施的维护和抢修,组织物资,保障抢险需要。

组长:张羽(副镇长)、刘勇(副镇长)、周存荣(副镇长)

成员:邱烈容、刘文忠、陈其明、赵宗凯、李东颖等。

2)医疗救护组:任务是负责组织救护、卫生、防疫等工作。

组长:刘勇(副镇长)

成员:李钦华、苏晓翼等。

(四)有关保障措施

1.运输工具

1)两岔、沙埂场及沿河遇险,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提供机动船只2艘,用于指挥部指挥防汛抢险。

2)镇党政办提供运输车辆,分配到洪灾区,用于单位、居民物资转移。

3)指挥车:镇政府备小车2辆,用于抢险指挥之用。

4)防洪物资储备: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各村(社区)是物资储备责任单位,负责物资的组织和储备。汛前要按镇指挥部要求对各物资储备仓库(点)检查,查漏补缺。

(五)几点要求

1.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立即将汛情传达到辖区内的单位、群众。对沿河地区度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好低洼地带的单位、人员和物资撤离到安全地带。

2.严格防汛抗旱值班制度。各村(社区)、各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落实好监控人员,保障通讯畅通,特别是有防汛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主动加强联系,通报汛情。(镇防汛抗旱值班电话:47711013)

3.防洪指挥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到岗到位,保持通信畅通。

4.各单位、各村(社区)要按防洪预案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搞好物资和人员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5.各村(社区)要组织好清洁队伍,在洪水退缩之时,搞好本辖区的清淤工作。

六、适用范围

李市镇域内的场镇、水利工程、河道等防汛救灾适用本预案。

七、组织机构分工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组织与职责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本地区防汛抢险工作。

2.有防汛救灾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职责

汛期各村(社区)应设立防汛领导机构,在镇政府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本系统本单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3.组织体系

灾害发生时,各级防汛机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场镇居民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害发生地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和物资;镇财政办负责及时协商抢险资金;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受灾人民的生活救灾工作,组织好受灾区的生产、重建工作;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水利服务中心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提供水情、洪水预报,组织防汛工作及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镇党政办、镇平安建设办公室、派出所、各村(社区)负责受灾场镇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和所需抗洪抢险车辆的调度;李市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及灾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应工作;镇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防汛宣传工作,根据防汛指挥部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应急抢险、排涝、救灾工程运行的电力供应和电力调度工作以及所辖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通信联络并优先传递汛情指令等通信信息,在紧急情况下,按照指挥部要求,组织移动通信,千方百计保障通信畅通。

八、应急预案启动

镇防汛指挥部按照本预案负责处置防汛灾害工作。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区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启动本预案。

1.在汛期,场镇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00毫米,并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2.笋溪河、大肚子河、龙吟河等流域水位全面接近洪水位,并预报将超过洪水位。

3.水库、堤防工程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4.镇内水利工程遭受超标准洪水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九、应急响应

进入防洪、防汛期,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方面了解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行动。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一)指挥与协调

1.当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向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报告,并由指挥长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镇防汛指挥部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并向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村(居)通报相关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2.镇防汛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一步分析研究雨情、水情、灾情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危害,分析水利工程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镇委、镇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3.镇防汛指挥部根据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派员赴现场指挥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镇防汛指挥部决定,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防洪抢险人员布置

第一梯队:

1.村(社区)发动当地群众抢险并报告镇防汛指挥部。

2.镇政府、镇防汛指挥部组织机关干部、镇民兵应急分队及附近村(社区)委会干部、群众。

第二梯队:

1.全体村委会干部。

2.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三)群众转移和安全

当灾害发生后,首先考虑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采取一切措施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把人民群众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并解决好吃、住问题,为重建家园做准备。

1.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2.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3.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应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绘制人员转移安置图。

4.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5.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

6.制定当交通、通讯中断时,镇、村(组)躲灾避灾的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地点:李市场灾民安置在李市中学和李市小学;两岔场灾民安置在两岔小学;沙埂场灾民安置在沙埂小学;大桥场灾民安置在大桥中学;龙吟场灾民安置在龙吟中、小学;其余村(社区)就近安置在安全场所。

(四)信息共享和处理

防汛灾害雨情、水情,按灾害等级,通过电话、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发布;灾情由灾害发生地的村(社区)组织调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报告镇政府,镇政府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政府信息网上报区救灾办和防汛办。

(五)应急响应的结束

当洪水下降到保证水位以下时,镇防汛指挥部可视其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协助镇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量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十、后期处置

一旦发生水(旱)灾害,镇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善后处置

防汛灾害后期处置工作由武装部、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所、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等单位和部门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等设施和场镇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帮助指导灾民修缮房屋,恢复工农业生产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社会求助

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援灾区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帮助灾区恢复生产。

(三)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后,在上级部门的帮助下,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恢复生产。

(四)调查和总结

各部门分别负责了解、收集、调查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计审核,并将灾情调查和总结报告镇政府和区相关部门,各行业部门按要求自行向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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