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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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6583173Q/2022-00003 [ 发文字号 ] 李市府发〔2022〕29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李市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3-30 [ 发布日期 ] 2022-04-08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李市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08 17:57:02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李市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镇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搞好我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李市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李市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我镇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镇地处江津区中部,地势南高北低,个别村大部份为山地丘陵区,地质以页岩、粘土为主;境内水系发达,雨量充沛,大雨暴雨时间相对集中;地形切割强烈,崩坡积物、软弱及软硬交互岩层分布广泛,顺层顺向坡多。由于这些地质地貌条件和内外营力的作用,使得李市镇成为了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2021年发生的地质灾害有如下特点:一是地质灾害的现象主要为滑坡,二是地质灾害的滑坡以原有滑坡扩展为主,三是地质灾害从小型向大型,从分散向集中趋势发展,四是地质灾害发生的区域大部份是山坡、沟坡及公路边坡,灾害多为泥页岩、沙泥岩、附层和松散堆积物,五是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现象占一定比例。

二、2022年度诱发地质灾害规律

按往年规律,主汛期为510月,雨量偏多,局部地区洪涝偏重,6月一般为连绵雨,78月有暴雨,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主要受暴雨分布情况的影响和控制。我镇个别村大部份为山地丘陵区,山高坡陡,地质条件较差,极易发生滑坡及泥石流。在地质灾害的警戒期,必须加强监测和预警。

三、2022年度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区域

我镇个别村大部份为山地丘陵区,山高坡陡,境内水系发达,雨量充沛,大雨暴雨时间相对集中,为地质灾害形成创造了条件。

综合分析,汛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区域为:

(一)地质坡度大于25度,岩层向与地形坡面一致,岩层倾角小于或接近地形坡度,岩性组合为泥页岩或沙岩及崩坡积物斜坡地带易发生滑坡。

(二)以泥岩、页岩及松散物堆积为主的山体高陡坡地带,尤以山区为突出。

(三)老滑坡、危岩欠稳定地带。由于地质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及人类不良工程活动影响,使一些老滑坡点复活。高斜坡地区出现了一些危岩体,其稳定性差,危害性大,应高度重视。

(四)人类工程活动地带。一是在边坡地带建筑施工中的高陡边坡,造成边坡稳定性差。二是斜坡地表上的松散泥土稳定性差,经水渗透,容易形成泥石流。

各村()、各单位要针对上述情况,认真加强汛期巡回检查,对每个地质灾害易发生点要落实监测人员,定期观察,做好记录,及时上报,搞好预警,完善防灾预案,因地制宜采取可行措施。

四、重点防范地区及对策

(一)重点防范地区

1.两岔村小湾头不稳定斜坡、黄桷村塔坪上危岩、沙埂村财湾头滑坡、沙埂村马桑湾滑坡。

2.重点村:洞塘村、沙埂村、龙吟村、两岔村。

(二)对策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到我镇地质灾害的严重危害性,牢固树立防大灾救大灾的思想,做好防灾救灾的准备,要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应急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2.镇有关部门、各村()要广泛发动群众,做到心中有数,充分认识其危害性,制定相应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村、社要建立观测点,落实人员,定期观测,作好笔录,及时上报和预警。

3.加强督促检查,落实防灾责任。坚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落实到户到人。

五、防治工作职责划分

(一)镇政府职责

1.成立本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编制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防灾预案。

2.组织村()对重点地区圈定警戒范围,设定警戒标志,确定警报信号及撤离路线,对监测人员及防灾责任人进行落实。

3.组织本辖区汛期巡回检查,建立汛期灾情巡查制度。

4.对一般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和组织实施防治方案,并上报地质灾害行政主管部门。

5.强化汛期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

(二)镇水利服务中心职责

洪涝容易引发地质灾害,水利服务中心要切实做好防洪防汛工作,编制好防洪防汛预案,层层落实责任。

(三)镇卫生院职责

一旦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时,迅速组织医护人员、药品、药械及时进入灾区,做好伤员的救治工作。

(四)镇党政办职责

负责及时筹集调度救灾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五)镇民政部门职责

1.调查灾区房屋损失,灾民生活困难情况。

2.和村()一起安排好灾民生产、生活。

(六)镇应急办职责

有突发灾险情第一时间出动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七)汛期检查组职责

1.加强地质灾害体的监测指导工作,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巡查制,做好临灾预报。

2.每到一处广泛向村、社干部群众宣传防灾知识。

3.认真传授地质灾害的监测方法,指导险区群众紧急情况下采取撤离的方式和路线。

4.将重大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落实到实处,完善村、社群众群测群防体系,责任到人。

5.按期向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汇报检查情况,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及时上报。

(八)各村(居)职责

1.成立各自地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责任;

2.制订和完善相关防灾工作预案和方案;制订和完善

防灾工作制度,坚持汛期值班制度;

3.负责地灾防治日常事务工作;

4.完善并填发两卡

5.按镇政府工作安排,组织定期巡查上报,有突发灾险情第一时间上报处置;

6.必须保证汛期24小时手机畅通。

(九)地灾点监测人员的职责

1.坚持定期监测并做好相关记录和系统上报;

2.按单点防灾预案规定严格落实日常工作;

3.配合村(居)完成各自区域内的地灾排查巡查工作;

4.做好预警及上报工作,遇到险情第一时间通知村(居)领导和驻村组长或镇防灾办,同时做好预警,必要时发布撤退命令;

6.必须保证汛期24小时手机畅通。

六、做好抢险救灾,加强灾害治理

要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各级要常抓不懈。地质灾害发生后,领导要深入灾区第一线,落实措施指挥救灾。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给灾区人民最大支持和帮助。镇政府要对灾害点重点制定防治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七、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灾意识

各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灾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宣传防灾救灾知识,形成全镇群防群治的防灾减灾局面。

联系电话:党政办(昼夜值班)477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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