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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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6583173Q/2021-00024 [ 发文字号 ] 李市委发〔2021〕11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李市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8-11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关于印发《李市镇2021年农村实用技能和精气神培训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13 13:06:50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李市镇2021年农村实用技能和

精气神培训方案》的通知

李市委发2021118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镇有关单位:

现将《李市镇2021年农村实用技能和精气神培训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李市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2021811

李市镇2021年农村实用技能和精气神培训方案

根据区级相关要求,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群众农村生产生活技能,提升群众精气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时间

2021928

二、培训地点

李市镇人民政府大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全镇范围内有培训意愿的脱贫户、监测对象、低保户、五保户等低收入人口,以及愿意参与培训的其他农户。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合计占比不得低于参训人员的50%

四、培训内容(详见课程安排)

(一)花椒实用技术培训;

(二)生猪养殖技术培训;

(三)人居环境治理培训。

五、资金来源及使用规范

此次培训资金来源为2021年扶贫培训资金,资金文件为《重庆市江津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津扶办〔20212号)。培训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行〔201813号)执行,只能用于开展培训工作的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 资料费、参加培训农户交通费、其他相关费用,以及组织输送培训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伙食费标准不得高于100/人·天。

六、相关要求

1.培训授课人员自行准备培训所需课件(PPT)、讲义;组织培训部门要做好培训期间服务工作,收集培训照片,完善培训总结材料。

2.参加培训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原则不得请假,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以书面形式经村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请假。

3.培训期间请各参训人员遵守课堂秩序。培训结束后,出勤、遵守纪律等情况将反馈给镇党委。

附件:李市镇2021年农村实用技能和精气神培训课表

附件

李市镇2021年农村实用技能和精气神

培训课程表

课程内容

主讲部门

教室安排

参训人员

日期

具体时间

928

上午9:0011:00

花椒实用技术培训

镇农业服务中心

李市镇人民政府大会议室

全镇范围内有培训意愿的脱贫户、监测对象、低保户、五保户等低收入人口,以及愿意参与培训的其他农户


上午11:1012:00

生猪养殖技术培训

镇农业服务中心


下午14:3015:30

人居环境治理培训

镇农业服务中心


   

附件下载:

(联合行文)李市委发〔2021〕118号关于印发《李市镇2021年农村实用技能和精气神培训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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