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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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6583173Q/2021-00021 [ 发文字号 ] 李市府发〔2021〕33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李市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春季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22 11:50:00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春季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李市202133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相关部署,为做好2021年李市镇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区道安办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春季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你们,请各单位予以实施推进。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2021318

2021年春季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和避险自救意识,有效预防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市、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部署,结合我镇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和农村地区春季事故特点,特制订本方案。

一、推进时间

20213月至20215月底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辖区临水临崖路段、事故多发易发及排查出的隐患、危险路段告知提示;

(二)春季安全出行常识,防坠崖、坠水以及交通事故逃生自救常识宣传教育;

(三)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的酒驾醉驾、货车突出违法、拖拉机违法载人、拼车包车超员超载、三轮车违法等严管整治措施警示提示;

(四)各地查获的受到严处的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五)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方式及途径宣传告知。

三、强化领导

为加强领导,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21年春季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王忠彬任组长,宣传委员刘勇、副镇长周存荣任副组长,镇道安办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镇2021年春季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四、宣传措施

(一)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宣讲队机制,每月开展农村地区巡回宣讲活动。在已经建立的“警保联动”农村交通安全宣讲队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力量,壮大队伍,按照《江津区警保联动农村交通安全宣讲队工作机制(试行)》(津道安〔202082号),结合辖区农村地区赶场日、中小学集体活动,各村(社区)领取低保、缴纳医保等集中时间段,组织宣讲队员开展巡回宣传,并将辖区危险隐患路段告知提示,典型事故和违法案例警示,交通事故自救逃生常识,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巡回宣传,辖区每个村(社区)巡回宣传每月不少于1场。

(二)全覆盖使用农村喇叭和劝导站喊话器,每日开展滚动播报警示提示。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农村地区春季交通安全出行特点,围绕酒驾醉驾、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严管整治,危险隐患路段告知提示,恶劣天气出行提示,典型事故和违法案例警示,交通事故自救逃生常识,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等内容,持续运用农村大喇叭、劝导站喊话器、流动巡逻车音频播放器,每日高频次、反复开展宣传提示,并运用“两站两员”,在开展劝导的同时,采取各种手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使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人人受到一次“知危险 会避险”见危知著的安全教育。

(三)利用辖区信息推送平台,及时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要结合农村地区酒驾醉驾、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专项整治,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恶劣天气出行提示,春季农村地区安全出行特点以及交通安全避险自救常识,利用村(社区)微信群、QQ群等及时向农村地区群众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

(四)紧跟交通违法严管整治,开展警示宣传和案例曝光。区交巡警五大队要跟进酒驾醉驾、货车突出违法、拖拉机违法载人、拼车包车超员超载、三轮车违法等专项整治工作,邀请媒体随警采访,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报道,报道公安交管部门严管整治措施,对查获的受到严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从重处罚结果,开展曝光警示。要利用各种手段对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开展有奖举报、并兑现奖励,并对违法受到严处的案例进行宣传报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有奖举报。

(五)针对辖区危险隐患路段,强化安全提示。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每月排查出来的本辖区的隐患、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等,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提示广大驾驶人行经相关路段时谨慎驾驶,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要在辖区的隐患路段、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沿线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提示标语,强化安全提示。

(六)结合季节特点和案例警示,每季度更新农村地区宣传阵地宣传资料。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将农村“大喇叭”播报系统、农村天气及自然灾害预警短信群发系统等效率高、传播速度快的宣传手段与各村(社区)“大安全”宣传栏、公示栏、劝导站“曝光小黑板”等常规宣传手段相结合,用好农村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并结合35月季事故预防特点,利用本辖区典型案例,对宣传阵地内容和设施进行更新维护,切实做好每个村(社区)“一栏一标语”宣传阵地建设工作。

(七)利用电影下乡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镇文化站牵头借助 “电影下乡”活动,联系电影放映机构播放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录》《幸存者故事》《“知危险 会避险”交通安全意识在传递》等系列影片。结合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农村易发交通违法行为,制作适合本地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片,通过在电影放映前首播、放映中插播的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各村(社区)组织农村宣讲队在电影放映期间开展5-10分钟交通安全宣讲。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春季是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重要时间节段,各单位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相关措施,全力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交通事故。要将农村地区交通秩序整治、事故预防、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全力确保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持续稳定、稳中有降。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按照“统筹推进、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针对本地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措施,不断夯实宣传阵地、拓展宣传队伍、丰富宣传形式,把握节奏、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提升宣传教育的新颖性和吸引力。

(三)及时跟踪问效。镇道安办将适时开展检查,及时跟踪问效、掌握进展。对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农村地区,及时倒查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现因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当地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的,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人,切实督促问题整改,并纳入2021年安全考核。

附件下载:

李市府发〔2021〕33号关于印发《2021年春季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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