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6583173Q/2021-00017 | [ 发文字号 ] | 李市府发〔2021〕25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李市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2-08 | [ 发布日期 ] | 2021-02-15 |
发布日期: 2021-02-15 11:40:00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李市府发〔2021〕25号
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防火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及春季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检查的通知》(津林发〔2021〕1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和“两会”、“春耕”等重点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镇人民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好林业生态安全,各村(社区)要针对“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和“两会”、“春耕”等重点时期林区人员剧増、火种火源増多难管的特点,提早制定防控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深入检查督促,从严、从细强化具体责任、具体任务、具体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广泛发动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社区)要针对春节期间返乡人流和中小学生放假外出游玩,群众祭祀烧纸、燃放鞭炮等采取措施,通过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利用防火检查站(卡)、村社大喇叭、宣传车循环播放语音等方式,抓实森林防火宣传。在宣传内容上要重点宣传森林防火预防和扑火安全知识,在宣传对象上要突出林区内作业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林区中小学校学生和“痴、呆、傻、聋、哑”等重点人群,切实做到宣传到户,使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杜绝人为引发森林火灾。要及时总结、宣传火灾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三、加大管理力度,严控野外火源
各村(社区)要根据森林防火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沙埂村的高登子、两岔村的亮瓦房和小河、大桥村的双河桥和画眉湾、洞塘村的场口和封门垭、孔目村的石龙峡、龙吟村的山顶上等重点林区,检查林区内防火基础设施是否完好、宣传标语是否张贴到位,以及林区内祭祀烧纸、燃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管理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对春节期间上坟烧纸、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要加大引导和监管力度,落实具体防控措施。同时要加大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力度,严厉处罚违规用火人员。
四、加强预警监测,做好扑火准备
各村(社区)要在春节前对本辖区内森林防火消防水池、防火通道、视频监控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且补充和检修各种扑火机具、物资和装备,做到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扑救,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为森林火灾预防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火情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书记、主任要加强对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防止发生脱岗、漏岗,要时刻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火情动态,保证森林火情火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森林火情报告制度,有火报火,无火报平安,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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