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6583173Q/2021-00006 | [ 发文字号 ] | 李市府发〔2020〕27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李市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0-03-23 |
发布日期: 2020-03-23 10:40:00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李市镇2020年抗旱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李市镇2020年抗旱应急预案》已修订完善,现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李市镇2020年抗旱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旱灾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旱灾带来的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因地制宜的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李市镇党委、政府成立以镇长王忠彬为组长的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搜集、报告旱情,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抗旱资金和物资援助。
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辖区缺水情况,成立李市镇抗旱救灾服务队,为旱期缺水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好务。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如下:
组 长:王忠彬 李市镇镇长
副组长:陈荣 李市镇人大主席
蒋兴容 李市镇党委副书记
廖俊 李市镇政法书记
王均 李市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帅祥 李市镇副镇长
周存荣 李市镇副镇长
刘勇 李市镇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邱烈容 李市镇党政办主任
刘文忠 李市镇财政办主任
李钦华 李市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主任
韩燕 李市镇应急管理办主任
周吴平 李市镇平安建设办主任
杨菁 李市镇党群工作办主任
程萍 李市镇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周瑜 李市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勇 李市镇派出所所长
文金 李市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服务中心,由程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超、蔡雪松、张开、李志伦负责日常工作。
二、旱灾信息预警发布
及时与市气象部门联系,向各村、社区直接提供降雨、土壤墒情、受灾面积等情况。农业服务中心、民政、水务站等部门定期向镇抗旱指挥部报告工程蓄水、降雨量、天气变化、农作物受旱面积及缺水等信息。
三、预案的启动
旱灾发生后,各村(社区)必须立即向李市镇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调查核实灾情。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级别、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镇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根据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一)抗旱应急预案启动步骤
1.会商。为了正确作出抗旱决策,在采取重大行动前必须进行旱情会商。参加人员除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人员外,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内容包括旱灾程度、旱情发展趋势,确定旱情等级,研究抗灾应急措施。
2.抗旱领导小组对不同旱灾等级分别采取:
轻度干旱Ⅳ级:由李市镇防汛抗旱机构通报旱情,并发通知。
中度干旱Ⅲ级:由李市镇防汛抗旱机构发通知,安排抗旱工作。
严重干旱Ⅱ级:由李市镇政府发通知、召开会议,安排布署抗旱工作。
特大干旱Ⅰ级:由李市镇发抗旱救灾通知、召开抗旱救灾工作会,组织和发动村(社区)居民全力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二)抗旱应急预案
1.轻度干旱启动Ⅳ级抗旱预案。当辖区内大面积连续1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受旱面积占辖区播种面积10%-30%,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影响,启动本抗旱预案。根据旱情的变化,认真做好旱情的监测、预报工作,掌握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情况;受旱村、社区、组要及时组织提水抗旱,搞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配,减轻旱灾损失。
2.中度干旱启动Ⅲ级抗旱预案。当辖区内连续25天无有效降雨,水份亏缺过多,对农作物产生较大影响;土壤相对湿度为50%以内;大田缺水率达到30%以上;农业作物受灾面积达到30%,成灾面积已经达到10%以上;有20%以上的人畜饮水困难时启动本抗旱预案。掌握抗旱准备工作和行动情况;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注视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严重干旱启动Ⅱ级抗旱预案。当辖区内连续40天无有效降雨;土壤水份亏缺过多,对农作物产生严重影响;土壤相对湿度为40%以内,大田缺水率达到50%以上;成灾面积已经达到40%上;成灾面积已经达到40%以上;有40%以上的人畜饮水困难时启动本抗旱预案。镇防汛抗旱办要随时掌握旱灾灾情及发展趋势,及时通报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进行抗旱工作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部门抗旱职责;启动抗旱预案,优先保证社区居民生活用水;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4.特大干旱启动Ⅰ级抗旱预案。当辖区内连续4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土壤水分严重亏缺,对农作物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土壤相对湿度为35﹪以内;大田缺水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80﹪,成灾面积达到60﹪以上,有80﹪以上的人畜饮水困难时启动本预案。实行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确保村(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会商、分阶段部署工作。按照抗旱预案启动各项措施,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按照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做好抗旱工作;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应急水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协调上级组织落实应急救灾,如市、区人防、气象、抗旱部门实施人工降雨等措施,科学抗旱,减灾救灾。
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截水行为,拆除截水设施,恢复塘堰沟渠原貌。在不影响防汛的情况下,利用山坪塘、蓄水池等水利工程尽可能增加蓄水量,以作备用,补充抗旱水源不足。
因抗旱发生的水事纠纷,各村(社区)负责协调处理,协调不成的,报镇党委、政府统筹解决。
所有与抗旱工作相关的单位,在特大旱情出现时必须无条件服从镇抗旱领导小组指挥,保质保量完成其承担的抗旱工作。
预案制定后,要变为社会和群众的行动,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抗旱减灾意识,增强抗旱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李市镇抗旱救灾服务队联系好消防等部门洒水车,开展旱期缺水困难区域的送水工作,保证基本的人畜安全用水,利用水库、山坪塘、蓄水池等水利工程,满足农业基本灌溉,为村(社区)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服好务。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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