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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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6583173Q/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李市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

发布日期: 2024-02-28 16:28:57

一、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镇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动员和领导村(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4.指导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5.负责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7.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所在地统计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12.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综合设置办事机构

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和综合设置要求,统一设置10个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武装、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后勤、档案管理、督查督办、机关节能、机关日常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管理、公车管理和机关食堂管理等职责,牵头拟定区委工作部署和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意见,并及时总结和发现村(社区)、部门在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及时向镇委报告。

主要承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机要保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档案局、区人武部、区委研究室等部门的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基层党建、老干部、纪检、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民宗侨台、工会、妇联、团委、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志愿服务等职责。

主要承接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委网信办)、区委党史研究室、区社科联、区委统战部、区政协、区委编办、区委老干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委党校、区新闻社、区网络传媒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人力社保局(事业人员工资人事管理方面)、区工商联(总商会)、民宗办、侨联、台联等部门的工作。

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群工作办公室明确3名群团工作综合岗位承担。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商贸、金融、招商引资、投资促进、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风险、通讯、电力、输油管道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基地服务、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智能化和信息化以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管理等职责。

主要承接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统计局、区招商投资局、区金融办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国家统计局江津调查队、江津银监分局、人行江津中心支行、江津烟草专卖局、江津盐务分局、邮政、供电、石油、天然气、电信、移动、联通等在津上级管理单位和辖区内的金融机构。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卫生、健康、爱国卫生活动和各类卫生及健康创建活动、民政、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慈善事业、基层政权、社会福利、儿童关爱、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职责。

主要承接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区老龄委员会、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部门的工作。

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稳定、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防范和处理邪教、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重大风险评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等职责。

主要承接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区法院、区检察院。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公租房、廉租房管理、物业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等职责。

主要承接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市政)、区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等部门的工作。对接重庆市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审计、国资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招投标管理等职责。

主要承接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交易中心、区农业农村委(村级财务方面)等部门的工作。对接江津税务局、江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在津上级管理单位。

8.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消防管理、应急管理、抢险救灾、防灾减灾、应急队伍管理、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交通安全管理执法和劝导站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市场监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主要承接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的工作。对接江津海事处。

9.人大办公室:主要负责为李市镇人民代表大会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办理江津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等职责。

主要承接区人大的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主要承接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

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二)统筹设置事业站所

事业站所实行以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设置事业站所7个。

1.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乡村振兴工作、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企业、农业项目规划申报、农村经营管理事务工作、农村能源、农业资源、科技创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事一议奖补等服务性工作。

主要承接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兽医局、区林业局、区供销社、区科协、现代农业园区、江津气象局等部门的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文旅发展、扫黄打非、社区教育、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和博物馆管理发展、乡村旅游等服务性工作。

主要承接区广播电视台、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区文联、聂帅馆、区老体协、区社区教育学校、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物管理所等部门的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劳资争议、劳动维权、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工伤、生育保险、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等职责,开展辖区用人单位劳动用人情况的日常检查,协助开展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医疗保障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主要承接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江津税务局(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征收)、区政务服务办等部门的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就业创业指导、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相关政策。

主要承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承担辖区内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畜牧兽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消防执法等领域行政执法的职责。协助开展基层治理、网格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处理各类突发性和应急性事件。

主要承接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相关部门的工作。

6.水利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农村水利、节水用水、水资源保护、水利设施和工程管理、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库管理、水旱灾害监测预警及防治指导、移民管理等服务性工作以及河长制具体事务性工作。

主要承接区水利局、区河长办的工作。

7.扶贫开发中心:主要承担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扶贫开发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促进政策落实、信息宣传、档案整理、扶贫宣传培训等服务性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开展社会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工作。

主要承接区扶贫办的工作。

(三)参公事业单位

按照江津委办〔2017〕63号文件精神,设参公事业单位1个。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李市大队:负责贯彻执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受城市主管部门的委托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权;组织辖区内市容市貌的日常巡查和管理,规范市容秩序等。主要承接区城市管理局的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联合办公。



三、单位负责人

王忠彬



四、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回龙路57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电话

023-477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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