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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3-18 10:45:0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就业创业指导、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相关政策。主要承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科室1个,全单位在职在编人数3人,与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合署办公。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66.56万元,支出总计66.56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1万元, 增长8.3%,主要原因是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需在项目中列支。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66.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1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5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66.5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0.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0.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66.56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66.56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1万元, 增长8.3%,主要原因是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需在项目中列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6万元,比2023年增加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6万元,比2023年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薪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万元,比2023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需在项目中列支,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等重点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无车辆资产。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江津区李市镇财政办公室

联系方式:023-477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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