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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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3-18 10:05:0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构成。

镇政府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10个正科级办事机构;设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利服务中心、扶贫开发中心7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单位在职在编人数139人,临聘人员人数14人。林家嘴社区、三角坝社区2个社区,孔目村、黄桷村、牌坊村、双河村、沙埂村、两岔村、洞塘村、大桥村、龙吟村9个村。

(二)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武装、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后勤、档案管理、督查督办、机关节能、机关日常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管理、公车管理和机关食堂管理等职责,牵头拟定区委工作部署和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意见,并及时总结和发现村(社区)、部门在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及时向镇委报告。主要承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机要保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档案局、区人武部、区委研究室等部门的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基层党建、老干部、纪检、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民宗侨台、工会、妇联、团委、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志愿服务等职责。主要承接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委网信办)、区委党史研究室、区社科联、区委统战部、区政协、区委编办、区委老干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委党校、区新闻社、区网络传媒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人力社保局(事业人员工资人事管理方面)、区工商联(总商会)、民宗办、侨联、台联等部门的工作。

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群工作办公室明确3名群团工作综合岗位承担。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商贸、金融、招商引资、投资促进、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风险、通讯、电力、输油管道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基地服务、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智能化和信息化以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管理等职责。主要承接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统计局、区招商投资局、区金融办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国家统计局江津调查队、江津银监分局、人行江津中心支行、江津烟草专卖局、江津盐务分局、邮政、供电、石油、天然气、电信、移动、联通等在津上级管理单位和辖区内的金融机构。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卫生、健康、爱国卫生活动和各类卫生及健康创建活动、民政、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慈善事业、基层政权、社会福利、儿童关爱、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职责。主要承接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区老龄委员会、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部门的工作。

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稳定、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防范和处理邪教、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重大风险评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等职责。主要承接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区法院、区检察院。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公租房、廉租房管理、物业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等职责。主要承接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市政)、区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等部门的工作。对接重庆市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审计、国资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招投标管理等职责。主要承接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交易中心、区农业农村委(村级财务方面)等部门的工作。对接江津税务局、江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在津上级管理单位。

8.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消防管理、应急管理、抢险救灾、防灾减灾、应急队伍管理、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交通安全管理执法和劝导站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市场监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主要承接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的工作。对接江津海事处。

9.人大办公室:主要负责为李市镇人民代表大会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办理江津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等职责。主要承接区人大的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主要承接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

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11.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乡村振兴工作、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企业、农业项目规划申报、农村经营管理事务工作、农村能源、农业资源、科技创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事一议奖补等服务性工作。主要承接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兽医局、区林业局、区供销社、区科协、现代农业园区、江津气象局等部门的工作。

12.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文旅发展、扫黄打非、社区教育、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和博物馆管理发展、乡村旅游等服务性工作。主要承接区广播电视台、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区文联、聂帅馆、区老体协、区社区教育学校、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物管理所等部门的工作。

1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劳资争议、劳动维权、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工伤、生育保险、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等职责,开展辖区用人单位劳动用人情况的日常检查,协助开展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医疗保障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主要承接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江津税务局(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征收)、区政务服务办等部门的工作。

1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就业创业指导、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相关政策。主要承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

1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承担辖区内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畜牧兽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消防执法等领域行政执法的职责。协助开展基层治理、网格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处理各类突发性和应急性事件。主要承接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相关部门的工作。

16.水利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农村水利、节水用水、水资源保护、水利设施和工程管理、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库管理、水旱灾害监测预警及防治指导、移民管理等服务性工作以及河长制具体事务性工作。主要承接区水利局、区河长办的工作。

17.扶贫开发中心:主要承担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扶贫开发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促进政策落实、信息宣传、档案整理、扶贫宣传培训等服务性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开展社会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工作。主要承接区乡村振兴局的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5564.48万元,支出总计5564.48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31.33万元, 增长15.13%,主要原因是财政体制收支基数调整后收入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5564.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64.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31.33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777.3万元,人员经费拨款减少10.26万元,公用经费拨款减少35.72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556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1.01万元,国防支出18万元,教育支出18.0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2.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6.8万元,农林水支出1259.6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31.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45.9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77.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5564.48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5564.48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31.33万元, 增长15.13%,主要原因是财政体制收支基数调整后收入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64.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4.48万元,比2023年减少76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4.56万元,比2023年减少45.9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29.92万元,比2023年增加810.7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体制收支基数调整后收入增加,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农林水等重点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减少33.41万元,主要原因是李市镇C-08-01/01号地块结算资金33.41万元为上年基金预算,已在上年度完成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2.97万元,比2023年增加13.99万元,增长73.71%,主要原因是一辆公务车即将报废,增加公务车购置预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2024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3.97万元,比2023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9万元,比2023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20万元,比2023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辆公务车即将报废,增加公务车购置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38.1万元,比上年减少25.46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29.9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江津区李市镇财政办公室

联系方式:023-477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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