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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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08-29 18:05:00

一、李市镇基本情况:

李市镇地处江津区“腹心”,位于渝东、渝合、李西三条省区级主干道公路交汇点上,距江津城区28公里,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十分明显。现辖9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35个居民小组,8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86970人,其中农业人口58354人,幅员面积183平方公里,李市镇是重庆市级中心镇、津南商贸中心镇。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镇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动员和领导村(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4.指导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5.负责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7.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所在地统计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12.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镇政府设党政办、财政办、经济办、人大办、社会事务办、监察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安全办、规划建设环保管理办、市政执法大队10个正科级办事机构;设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社保所、水务站4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林家嘴社区、三角坝社区2个社区,孔目村、黄桷村、牌坊村、双河村、沙埂村、两岔村、洞塘村、大桥村、龙吟村9个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994.61万元,支出总计4605.14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89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城市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以及农林水等民生项目的投入。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6.58万元,下降21.17%,主要原因是财政体制调整将民政五保供养、孤儿和老人供养、村居干部工资等民政项目支出纳入区民政局决算。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994.6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52.89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财政体制进一步调整将民政项目纳入区民政局预算、二三级管网建设及旱厕改造项目拨款收入增加、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拨款增加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4.6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60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6.58万元,下降21.17%,主要原因是财政体制调整将民政五保供养、孤儿和老人供养、村居干部工资等民政项目支出纳入区民政局决算。其中:基本支出3291.74万元,占71.48%;项目支出1313.40万元,占28.5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89.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9.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二三级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2018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尚在实施过程中,未达到付款条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99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89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城市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项目的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5.00万元,增长49.51%。主要原因是二三级管网建设及旱厕改造项目拨款收入增加、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拨款增加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0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6.58万元,下降21.17%。主要原因是财政体制调整将民政五保供养、孤儿和老人供养、村居干部工资等民政项目支出纳入区民政局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5.53万元,增长14.85%。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支出以及对社会保障等项目的投入。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89.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9.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二三级管网建设及旱厕改造项目及2018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尚在实施过程中,未达到付款条件。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3.25万元,占30.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5.25万元,增长27.55%,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因素的变化,人员经费增加,政府事务性支出增加;公共安全支出102.59万元,占2.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59万元,增长366.32%,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消防队、巡逻队、信访安全稳定工作的投入;教育支出14.95万元,占0.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3万元,下降54.25%,主要原因是加强机关管理,严格审核外出培训,支出减少;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1.42万元,占3.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变化,人员经费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87.12万元,占19.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42万元,增长13.2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变化,人员经费增加,同时加大了对社会保障等民生项目的投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2.70万元,占9.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43万元,增长40.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同时由于三创工作的开展,加强了对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工作投入;城乡社区支出423.11万元,占9.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4万元,增长4.84%,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市政环卫工作的投入;农林水支出770.24万元,占16.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1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经费支出减少;交通运输支出82.75万元,占1.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03万元,增长169.3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及养护投入;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9.85万元,占4.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1万元,增长13.6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的变化,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17.17万元,占2.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4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82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资以及年终目标考核、健康休养费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4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7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他交通费以及工会活动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46万元,下降52.3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8万元,下降31.6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17.88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单位报废公务用车1辆,为了保障单位的机要通信工作顺利开展,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森林防火巡查、安全维稳等相关业务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万元,下降26.6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0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新采购公务用车增加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15.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内和区外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9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9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91批次210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75.82元,车均购置费17.88万元,车均维护费5.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4.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30万元,增长9.65%,主要原因是三创工作、扫黑除恶工作、河长制等专项工作增加,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政府公务用车、市政环卫不锈钢手推车、2018年端午节旱码头龙舟山歌会、机关食堂采购油烟净化器、净水设备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1313.4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社会保障、市政清扫保洁、基础设施维护和农村综合改革等。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71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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