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2-04 11:52:07 大 中 小
江津户籍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 这几个地方“立等可取”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加方便群众,江津区公安局进一步优化户籍窗口服务,调整了居民身份证办理权限层级。全区7家派出所(分局)实现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在重庆市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具体调整如下:
一、江津区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全区现有临时身份证受理窗口分别为:
江津区公安局南城派出所(窗口电话:47571999)
江津区公安局圣泉派出所(窗口电话:47218010)
江津区公安局双福派出所(窗口电话:47261115)
江津区公安局德感派出所(窗口电话:47844229)
江津区公安局白沙分局(窗口电话:47331340)
江津区公安局珞璜派出所(窗口电话:47603099)
江津区公安局中山派出所(窗口电话:47768335)
江津区公安局油溪派出所(窗口电话:47883787)
江津区公安局夏坝派出所(窗口电话:47659595)
温馨提示:已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江津户籍居民,在居民身份证申领补领期间如需使用身份证件,可向以上任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就近办理临时身份证。非江津户籍居民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的,需回原籍公安机关办理。
二、重庆市内居民身份证“全渝通办”。已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重庆市户籍居民,持原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社保卡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本人公民身份号码和彩色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可在重庆市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重庆市跨省居民身份证“全渝通办”。已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渝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材料,或由公安机关核验在渝居住信息后,持原居民身份证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可在重庆市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首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需持户口簿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本文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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