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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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14:48:08


2023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38号)要求,以及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5 条,其中发布部门信息44条,更新镇机构设置及职能1条、基层政务公开目录1条,发布基层政务公开信息87条,发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条,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在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公开处,规范摆放《重庆市江津区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在便民服务中心公告栏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64条,其中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信息4条,涉农惠农补贴领域信息60条,并定期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和《江津区人民政府公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保障当面申请和信函申请两种渠道,在龙华镇公共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其中申请接收区可完成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台账,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我镇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期答复1件,无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我镇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办公室带头抓、各部门协同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层层落实任务,逐级压实责任,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紧抓公开重点。我镇以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为导向,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重点公开涉农补贴、社会救助等惠民惠农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明确制度流程。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部门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发布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办,全力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对栏目设置、内容管理、制度规范等进行了全面梳理,补充各类政府公开信息。同时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管理、专人专办等举措,确保网站安全有效运行,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岗位责任,明确职务分工,保障经费充足。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与保密审查机制相结合,确保发布的每一条公开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2023年未发生泄密事件或存在重大泄密隐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的内容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不高,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实际工作尚有差距,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偏少且存在滞后性。二是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不够。我镇多为农村老龄人口,对于自主使用政府门户网站或前往政务公开专区存在一定操作困难,导致政府网站和政务专区的实际使用率和阅读量较低,部分信息没有及时有效的传达给群众,造成一定程度的信息差,政府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夯实能力基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到按规定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定期公示各类群众广泛关切的政府信息,提高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同时通过赶集宣传、张贴海报、发放传单、入户推广等形式,广泛向群众普及龙华镇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专区,告知其网站链接、专区地址等,提高政府信息的知晓度和网站的利用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工作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由镇政府党政办编制,电子文本可在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龙华街185号,邮编:402287,电话:023-47861011,传真:023-47862011)

(二)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38号)要求,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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