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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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16:48:30


2022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以及市级、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4条,其中发布网站动态50条,依法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7个,发布基层政务公开信息74条,更新镇机构设置及职能1,发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条,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通过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公开信息7条,涉农惠农补贴领域公开信息11条,并定期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和《江津区人民政府公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在龙华镇公共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其中申请接收区可完成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台账,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我镇全年没有接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我镇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镇人大主席分管、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并落实专人定期发布和更新信息,确保人员组织保障有力;二是明确公开重点。我镇以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为导向,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重点公开涉农补贴、乡村振兴、重大领域项目等群众普遍关心的板块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规范制度流程。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部门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发布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镇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办,全力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按要求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板块,定时更新各栏目内容,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管理、专人专办等举措,确保网站安全有效运行,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岗位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明确职务分工,保障经费充足。2022年我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性,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如下:一是公开主动性不够。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实际工作尚有差距,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偏少且存在滞后性。二是群众知晓度不高。虽然我镇通过线上的政府网站和线下的政务公开专区定期公布了相关的政府信息,但由于普及度不够,导致政府网站和政务专区的实际使用率和阅读量较低,部分信息没有及时有效的传达给群众,造成一定程度的信息差。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夯实能力基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做到按规定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二是大力宣传推广,通过张贴海报、发放传单、入户推广等形式,广泛向群众普及龙华镇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专区,告知其网站链接、专区地址等,提高政府信息的知晓度和网站的利用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工作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由镇政府党政办编制,电子文本可在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龙华街185号,邮编:402287,电话:023-47861011,传真:023-47862011

(二)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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