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龙华府发〔2022〕64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相关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废止《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龙华府发〔2022〕46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各村(居)、镇属相关部门严格对照文件,对本单位的电脑及存档文件进行彻底清查,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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