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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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414A/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龙华府发〔2022〕67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龙华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11-28 [ 发布日期 ] 2022-11-29

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新冠肺炎疫情封控区、管控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29 16:00:00

村(居)民委员会,镇属相关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废止《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华镇新冠肺炎疫情封控区、管控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龙华府发〔202230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各村(居)、镇属相关部门严格对照文件,对本单位的电脑及存档文件进行彻底清查,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

特此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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