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3-19 09:39:45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镇街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辖区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镇街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5个内设机构: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便民服务中心(挂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二级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级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10155.44万元,支出总计10155.44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年初预算数10155.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预算114.07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6万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41.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1505.72万元,主要是财力增加和2025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5万元,主要是2025年结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较去年增加2.06万元,主要是2025年结转。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财政拨款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6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2026年非财政拨款结转金额114.07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年初预算数10155.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4592.45万元,项目支出5562.99万元(含2025年项目结转114.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148.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2.0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0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2025年增加240.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经费增加;项目支出比2025年增加1271.80 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用房费用等项目预算增加和2025年结转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7.87万元。
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共2036.9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22.96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城管大队);事业运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13.99万元。
项目支出:共1220.92万元,其中人大会议1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52.92万元(临聘人员(南站巡逻队、高铁护路队等)400万元、珞璜南站站前广场管理经费5万元、老川黔护路队经费9.7万元、平安建设经费5万元、公共安全经费10万元、机关办公用房费用515.57万元、机关食堂劳务51.24万元、政务公开经费0.5万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0.5万元、民政工作经费3万元、车辆经费41万元、公车购置费18万元、信访维稳专项经费10万元、结转预备费83.41万元);党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建工作经费)50万元;专项普查活动经费3万元。
2.国防支出2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为兵役征集。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8万元。
基本支出:群众文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197.4万元。
项目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95万元。
基本支出:共1083.74万元,其中:事业运行(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273.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3.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6.7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80.43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
项目支出:共71.2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工作经费)1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管理经费和人员工资待遇)21.64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珞璜电厂征地后群众生活困难补助)21.32万元;退役军人工作经费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5.26万元(退休厂长经费社保补差人员待遇23万元、长赡人员经费2.26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282.12万元。
基本支出:共279.1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9.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77.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2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46万元(事业人员、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项目支出:共3万元,均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城乡社区支出3921.76万元。
基本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256.76万元。
项目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共3665万元,包括规划建设经费10万元;市政维护经费3355万元;市政综合执法等临聘人员经费300万元。
7.农林水支出899.3万元。
基本支出:事业运行(产业发展服务中心)484.72万元。
项目支出:共414.58万元,其中:林业防灾减灾3万元(林业管护经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67.98万元(民生实事50万元、服务群众工作经费62万元、村(社区)办公运转经费62万元、小组长误工补助98.88万元、残疾人专职补助1.44万元、国土义务监察信息员通讯补助1.44万元、还房村(居)党群服务中心用房费用92.22万元);其他水利支出(河道管护经费)5万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乡村振兴经费)10万元;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2025年结转的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22.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025年结转的2025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清漂作业专项资金项目5万元;农村水利(2025年结转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5万元。
8.交通运输支出78.82万元(公路养护),均为项目支出。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6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均为项目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253.76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均为基本支出。
11.预备费10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0155.44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10155.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48.38万元(含上年结转107.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8.38 万元,比2025年增加1505.7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2.45万元,比2025年增加240.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555.93万元,比2025年增加1264.74 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用房费用等项目预算增加和2025年结转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比2025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2025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清漂作业专项资金)项目5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转2.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6万元,均为项目支出,比2025年增加2.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结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2.06万元。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88万元,与2025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2026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2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50万元,比2025年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经费增加;
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18万元,比2025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标准降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92.61万元,比上年增加58.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珞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2.2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555.93万元,上年结转114.07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市政清扫车)9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彭小琴 联系方式:023-4760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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