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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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4-11 11:12:2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珞璜党委、政府作为地方一级政府主要是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辖区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镇街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严格按《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津区优化完善镇街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津委办发〔2019〕44号)各部门的职能职责执行

(二)单位构成。

珞璜镇设立9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168.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6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937.61万元,主要原因市政维护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1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2.71万元,国防支出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83.74万元,教育支出10.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82.5万元,农林水支出354.6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8.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49.39万元预备费支出73.8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07.7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8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10.5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6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8.5万元,比2023增加90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7.5万元,比2023年减少2.82万元;项目支出2801万元,比2023年增加907.7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政维护经费增加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88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66.02万元,比上年减少52.85万元,主要原因公用经费预算压减

2、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珞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44.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01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市政清扫车8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计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彭小琴    联系方式:023-4760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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