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0-29 16:03:32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珞璜党委、政府作为地方一级政府主要是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辖区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镇街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党的建设板块、经济发展板块、民生服务板块、平安法治板块),设立31个综合办事岗:党政综合岗、平台管理岗、组织人事岗、宣传岗、统战(政协)岗、纪检监察岗、人大工作岗、社会工作岗、群团服务岗、经济统计岗、财政管理岗、农业农村岗、畜牧兽医岗、水利服务岗、林业管理岗、征地拆迁岗、规划建设岗、生态环保岗、物业管理岗、城市品质提升岗、公路建设岗、民政事务岗、卫检服务岗、文体服务岗、便民服务岗、退役军人服务岗、平安建设岗、应急管理岗、武装工作岗、综合执法岗、消防安全岗。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8196.18万元,支出总计8194.88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1760.22万元,下降17.68%,主要原因为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196.18万元,较上年减少1760.22万元,下降17.68%,主要原因为非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34.88万元,占比96.81%;非财政拨款收入261.3万元,占比3.1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194.88万元,较上年减少1760.22万元,下降17.68%,主要原因为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292.77万元,占比27.98%;项目支出5902.11万元,占比72.02%。
4.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了1.3万元,主要原因是非财政拨款其他收入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934.88万元,支出总计7934.88万元。收支较上年448.67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为津财预〔2024〕37号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补缴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3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8.67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为津财预〔2024〕37号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补缴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6.38万元,增长34.86%,主要原因是津财预〔2024〕37号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补缴资金,津财农〔2024〕19号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3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8.67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津财预〔2024〕37号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补缴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6.38万元,增长34.86%,主要原因是津财预〔2024〕37号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补缴资金,津财农〔2024〕19号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津财行〔2024〕58号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度网格员经费。
3. 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4.25万元,占比34.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1.54万元,增长53.94%,主要原因是津财预〔2024〕37号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补缴,津财行〔2024〕58号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度网格员经费,调剂追加退休死亡抚恤及丧葬补助等。
(2)国防支出3.57万元,占比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万元,增长78.5%,主要原因是规范化阵地建设及民兵应急人员备装采购物资等费用支出。
(3)教育支出3.27万元,占比0.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7万元,下降85.56%,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干部培训费减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47万元,占比6.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5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根据津财预〔2024〕37号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补缴。
(5)卫生健康支出177.31万元,占比2.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8万元,增长13.28%,主要原因是根据津财预〔2023〕25号文件关于印发《江津区区级预算调剂管理办法(办法)》的通知调剂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3763.09万元,占比47.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0.59万元,增长123.66%,主要原因是津财建〔2023〕45号关于下达2023年市政管护预算的经费(市政维护经费,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市政规划建设项目补助,市政车辆维护费用支出)。
(7)农林水支出505.68万元,占比6.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06万元,增长42.60%,主要原因是根据津财农〔2024〕19号关于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8)交通运输支出83.74万元,占比0.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2万元,增长6.24%,主要原因是根据津财预〔2023〕25号文件关于印发《江津区区级预算调剂管理办法(办法)》的通知调剂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149.52万元,占比1.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0.09%,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1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2.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1.84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工资福利、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5.42万元,下降15.6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末实有人数减少。公用经费395.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经费支出等,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47万元,增长23.19%,主要原因是根据津财预〔2023〕25号文件关于印发《江津区区级预算调剂管理办法(办法)》的通知调剂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2.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97万元,下降29.5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根据津财预〔2023〕25号文件关于印发《江津区区级预算调剂管理办法(办法)》的通知调剂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5万元,减少0.7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过紧日子”要求,例行节约,故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2024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1.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维修维护,保险,加油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6万元,增长0.7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日常维修维护较上年增加了。
2024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1.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相关工作生活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过紧日子”要求,例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3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33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29.8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69万元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0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4万元,下降96.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过紧日子”要求,例行节约。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86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过紧日子”要求,例行节约。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35万元,较上年减少31.84万元,下降9.9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过紧日子”要求,例行节约。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6.31万元,下降28.8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过紧日子”要求,例行节约。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8.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3.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8.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1.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12%。主要用于采购采购市政管护费,机关日常办公设备,食堂劳务,物业管理服务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3260.2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本单位无重点专项项目,因此公开一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项目 名称 |
市政维护经费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
项目主管 部门 |
706-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科室 |
007-预算科 |
项目 联系人 |
黎航 |
联系电话 |
19922120937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16235000 |
32602345.31 |
100 |
10 |
10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6235000 |
32602345.31 |
100 |
10 |
10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街道、路面、长江水面干净整洁,市政设施设备完好 |
街道、路面、长江水面干净整洁,市政设施设备完好 |
街道路面干净、整洁、完好;破损市政设施设备及时更换,随时保持完好,长江水面干净。
|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
设施设备完好率 |
% |
≥ |
90 |
90 |
100 |
20 |
|||||||
|
故障排除及时率 |
% |
≥ |
95 |
98 |
100 |
20 |
|||||||
|
设施服务覆盖面积 |
万平方公里 |
≥ |
2.6 |
2.6 |
100 |
20 |
|||||||
|
设施服务覆盖人口 |
万人 |
≥ |
9 |
9 |
100 |
20 |
|||||||
|
群众环境卫生满意度 |
% |
≥ |
95 |
95 |
100 |
10 |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对自评均完成年度绩效目标,无说明原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妍妍 联系电话:023-47605985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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