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8-30 16:37:29 大 中 小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珞璜镇水利服务中心作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保障;防治水旱灾害和防汛抗旱相关事务;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防洪、节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水库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河长制推行中的组织、协调、服务的工作,并承担珞璜镇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没有下属二级单位,预算为单位本级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实有人员为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42.83万元,支出总计142.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9万元,增长8.50%,主要原因是根据津财预【2023】25号文件关于印发《江津区区级预算调剂管理办法(办法)》的通知调剂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4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9万元,增长8.50%,主要原因是根据津财预【2023】25号文件关于印发《江津区区级预算调剂管理办法(办法)》的通知调剂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83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4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9万元,增长8.50%,主要原因是根据津财预【2023】25号文件关于印发《江津区区级预算调剂管理办法(办法)》的通知调剂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3.04万元,占93.15%;项目支出9.79万元,占6.85%。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142.8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加11.19万元,增长8.50%。主要原因是根据津财预【2023】25号文件关于印发《江津区区级预算调剂管理办法(办法)》的通知调剂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9万元,增长8.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59万元,下降19.50%。主要原因是根据津财预【2023】25号文件关于印发《江津区区级预算调剂管理办法(办法)》的通知调剂支出。
2.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9万元,增长8.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59万元,下降19.50%。主要原因是根据津财预【2023】25号文件关于印发《江津区区级预算调剂管理办法(办法)》的通知调剂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相关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40万元,占11.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8万元,下降16.2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缴费基数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6.84万元,占4.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万元,下降17.8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事业医疗补助支出。
(4)农林水支出113.41万元,占79.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0万元,下降20.42%,主要原因是根据津财预【2023】25号文件关于印发《江津区区级预算调剂管理办法(办法)》的通知调剂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17万元,占4.3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1万元,增长24.6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6.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4万元,下降23.11%,主要原因是执行政府过紧日子方案。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差旅费,劳务费用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10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是接待长江干流珞璜段环境综合治理成果检测汇报工作生活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0.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公务接待费用是接待长江干流珞璜段环境综合治理成果检测汇报工作生活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津财预【2023】25号文件关于印发《江津区区级预算调剂管理办法(办法)》的通知调剂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0万元,增长100.0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2023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
2023年度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2人;
2023年度本单位人均接待费43.18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是与政府合暑办公,所以固定资产登记在政府本级,我单位资产未纳入单位决算报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9.7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本单位无重点专项项目,因此公开一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水利工作经费 |
项目编码: |
50011622T000000102346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706-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处室: |
007-预算科 |
部门联系人: |
严赟 |
联系电话: |
47603466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57,000.00 |
78,057.50 |
78,057.5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7,000.00 |
78,057.50 |
78,057.50 |
100 |
10.00 |
10.00 | ||||
一般公共预算 |
157,000.00 |
78,057.50 |
78,057.50 |
1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各农村饮水工程正常运行 |
各农村饮水工程正常运行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管护河道 |
公里 |
= |
69 |
69 |
0 |
100 |
20 |
20 |
否 |
|
饮水、山坪塘维修 |
个 |
= |
12 |
12 |
0 |
100 |
20 |
20 |
否 |
|
保证山坪塘安全 |
级 |
定性 |
好 |
1 |
0 |
100 |
20 |
20 |
否 |
|
保证饮水工程正常运行 |
级 |
定性 |
中 |
1 |
0 |
100 |
20 |
20 |
否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95 |
5.56 |
100 |
10 |
10 |
否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对自评均完成年度绩效目标,无说明原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妍妍 联系电话:023-47605985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水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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