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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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2018年财政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09-17 17:30:00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

2018年财政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珞璜镇共有职能部门12个:党委、政府机关、统计、财政、计生、文化、广播、社保所、民政、建设、农业服务中心、安全。

    (二)珞璜镇机构及编制情况说明:珞璜镇共有6个机构;党委1个、人民政府机关1个,文化1个,水务站1个,社保所1个,农业服务中心1个,机构与上年无增减变化。2018年编制数为147人 ,其中行政编制8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6人,编制数与编办一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实有人数变动情况说明:机关实有人数138人,其中行政72人,事业6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支执行情况全年实现财政补助收入5563.95万元,支出5482.5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收入2406.3万元,支出2406.3万元(人大,行政,财政,纪检,计生,党派,团体,计划生育事业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建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信访、稳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为年初预算1415.99万元的169%,比上年2075.67万元增加330.63万元,上升16%。其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补发2018年行政事业人员6-12月调整基本工资、2017年未休年休假及公务员13个月奖励工资在2018年2月才实现支出,调整工资后相应增加机关职业年金、养老保险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收入131.7万元,支出131.7万元,为年初预算134.1万元的98%,比上年142.93万元下降8%。其主要原因是2017年文化与传媒支出数未反映差旅、办公、工会、培训等公用经费,文化、广播发生支出数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列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706万元,支出1706万元(社保所、民政办、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救济)。为年初预算1438.1万元的118.6%,比上年1441.3万元上升18%。其主要原因五保、优抚人员及高龄补贴等民政支出都已调标,2017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医疗卫生收入275.02万元,支出275.02万元(职工医疗保险费)。为年初预算319.73万元的86%,比上年345.96万元下降21%。其主要原因是2017年解缴机关长聘人员、环卫工人及村(社区)干部医疗保险费支出数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其他社会保险费中反映。

 城乡社区事务收入133.74万元,支出133.74万元(建设办),为年初预算334.58万元的39.9%,比上年628.93万元减少495.19万元。其主要原因是2016年安排的郭坝村自来水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69.83万元,属于阶段性支出,本年未作安排,真武村等老集镇环境改善支出比去年减少20万元,公用经费增加5.36万元。

 农林水事务收入1125.72万元,支出1125.72万元(农业、林业、水利、支农支出)。为年初预算1055.99万元的106.6%,比上年1317.33万元下降17%。其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比2016年减少支出。

 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90.64万元(安全办)。为年初预算150.72万元的60%,比上年133.13万元32%。其主要原因是2017年安全稳定工作产生的差旅、会议费等公用经费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反映。

 其他支出209.6万元(住房公积金)。为年初预算122.83万元的170.6%,比上年122万元上升71%。其主要原因是补缴调整工资及2016年绩效考核等部分住房公积金。

    (二)年末收支结余情况

    本年无结余。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总额为123.96万元,比上年支出数222.85万元减少98.89万元,下降了44.38%。其中:公务车运行费68.54万元(含市政垃圾车、洒水车、垃圾摆臂车、专职巡逻车),比上年164.89万元减少96.35万元,下降58.43%。公务接待费55.42万元,比上年下降4.38%。国内公务接待2217批次,接待人数约22168人。本年机关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特种车型7辆(市政车辆)。“三公”经费人均数为0.79万元。

“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2,217批次,22,168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5.00元,车均维护费6.2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8.38万元,比2016年1388.3年下降149.92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2017年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会议费、公务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市政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117.4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2.73万元,工程采购104.68万元,服务采购3.48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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