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22 15:21:24 大 中 小
为认真践行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脱贫户、监测对象生产、出行难问题,切实整改市级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各镇街摸排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脱贫户、监测对象便道硬化等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
14个镇脱贫户、监测对象生产出行便道硬化241户,晒坝硬化74户。便道建设标准:C20混凝土浇筑,宽1.2米,厚0.08米。每隔5m左右或弯拐处设置一条收缩缝,排水通畅。晒坝建设标准:C20混凝土浇筑,厚0.1米。详见附件。
二、资金来源
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分衔接资金项目调整及计划安排的通知》(津乡振发〔2021〕20号),明确项目资金203.24万元。
三、项目要求
(一)本次项目建设的目的,是为彻底整改市级专项督查及上级各项督查检查反馈脱贫户、监测对象入户便道(院坝)未硬化的问题。
(二)项目实施内容,仅为脱贫户、监测对象的入户出行便道(院坝),以及以上对象修建便道的必经路段。
(三)本次下达项目计划,不得与其他便道硬化计划调换实施,不得用于无关联的其他户(非脱贫户、非监测对象)便道建设。
(四)本次便道(院坝)补助标准不作为今后便道(院坝)硬化项目的补助标准。
四、项目管理
请各有关镇按照《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津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扶领〔2018〕17号)要求,落实好衔接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及时将项目实施计划进行镇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让群众知情知晓。各有关镇需于10天内报送实施方案备案(实施方案要有具体脱贫户、监测对象名单和对应建设数量),于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并完成资金支付。
附件:江津区脱贫户(监测对象)便道等硬化项目计划表
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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